觉得,丧尸狗少一个是一个。
好像是很久以前吧,我骑着小电驴,被一个突然冲出路边的小猫咪,吓得半天心慌慌,无比庆幸当时速度不快,之后再路过那里,总是心有余悸,就连走路都是。那确实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很久了。
酒精在颠簸中掉了下去,我也懒得再管了。消毒,最大的毒不就我自己吗!直接喝下去也没用,不过狗爪子脏,求个心理安慰。
丧尸狗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被压的这些,都算不上什么消耗。许是离得太远,也许是黎明前的黑暗,总让我有种被盯着的错觉,被那只丧尸小狗盯着。
没有多想,我拿起唐涛放我旁边的另一瓶酒精,对准了那只丧尸小狗,扔了出去。
不得不说,变异还是有一些些好处的,起码身体的各方面素质提高了很多。酒精瓶精准打在丧尸小狗头上时,我都想高呼一声“耶!”
所有丧尸狗几乎同时停下,朝着丧尸小狗围了上去。它们是在忠心护主?不,不是,酒精瓶上沾有我刚刚从伤口上剜下来的一点儿血液。
前面刚好是一个弯道,车的速度慢了一些,我坐在边缘,紧紧抓着车顶的凹凸,小心的探出一半身体,只等速度最慢的时候,跳车!
以前一米以上的坎儿都得绕着走,到了现在,我也没有勇气潇洒一跃。电影和现实是有差距的,如果我真这么做,大概,需要有人把我从地上扣起来吧。
等他们反应过来,忍不住惊呼的时候,我已经下地了。
还好,脚不怎么麻,踉跄两步后,也站稳了身体。没有回头看一眼,也没有听他们说了什么,往早已选好的方向跑。
天快亮了,我不能再和他们待一起了。丧尸狗与我可能不死不休,但他们和我,又何尝不是呢!
很小的时候,我喜欢跑步,迎着清晨凉爽清新的风,不觉疲惫,有一种自己在飞翔的感觉。再大一点儿就不喜欢了,因为拼命的奔跑不会让我飞起来,过后却可以让我喘的咽痛肺疼,以及沉重的双腿让我无力迈开回家的步子。
现在,我依旧不怎么喜欢跑步,可是如果我不跑的话,可能再没有机会跑了。
可能是因为有压力,就有动力的原因,加上身体素质的提高,我现在跑的很快,很快!好像可以追赶风一样!
但这还不够,身后的狗叫声无比明确的告诉我这个事实。一边跑,一边打量着四周,除了各种建筑,就是绿化乔木。
丧尸狗的嗅觉很可能会得到加强,躲,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