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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一章 疯的疯,傻的傻(3 / 5)

他的傻子媳妇路过一分堂、路过镇子口、路过那块大石头,去田里收整农活。

他们两个人加起来少说也有一百多岁了,依然随时随地的手牵着手,不过即使手牵着手,在他们的腰间也还牵着一根一指来宽不到半丈长的绳子。听那憨子丈夫说,是怕她突然发病或是受了什么刺激,万一跑丢了不好找,或是怕她伤着谁,或是谁伤着她。

他们家比平常人要贫穷许多,吃食全靠自家田地,种什么吃什么。也卖一卖自家种的粮食,或是手编的背篓、木头小板凳等等手工做的玩意儿,换一些穿用。

他对自己的吃穿用度十分的苛刻,收成不好时,一块饼自己咬一口,多的全给他的傻媳妇。他自己穿的常年来回只有那么三两件,全身上下缝满了补丁,补丁叠着补丁,早已经辨不出衣裳原本的颜色。但是他的傻媳妇常有新衣裳穿,除了新衣裳之外,镇里时节流行什么样的发钗、什么样的脂粉、什么样的耳饰之类的物什,镇里人都不见得谁都有,但有的时候竟能在那傻媳妇的头上看见。虽然她穿用的都非常便宜,但是她穿戴的每一样都尤其的适合她。偶尔竟令人觉得她其实也是个正常人吧。

除了这些,那对夫妻给林苏青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是那憨子丈夫时常给镇里随时开门营生的店铺送礼。送的不见得有多贵重,多是他新收的庄稼粮食,比如一分堂吃的就是憨子夫妻家送来的大米。

憨子丈夫这样做是为了打点关系,不为多余的,他请求的是:“万一我哪天死了,求求各位好心肠的大人行行好,可怜一下我那不知事的傻老婆子,她要是没饭吃,各位大人有口剩的舍给她就行。她要是忘了回家,求求大人们骂她两句叫她滚回家去。她要是没有穿衣服到处跑,有劳大人们费几句唾沫说说她,叫她回家去把衣服穿上,她爱打扮,她听得懂的。”大约就是这些个意思。

一来二去大家熟络了,便总有人劝他要个孩子,他却只是笑呵呵的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所以他们一直无儿无女,共就他们老两口相依为命。但总有好事者起哄他,如他们赶集时、路过镇子时,便总有人借题嘲弄——

“哟又带你家那个不下蛋的母鸡来买东西啦?”

“是不是那疯子不让你碰她呀?”

“是你傻还是她傻,她是个不知事的,你霸王硬上弓她还能推开你不成?”

“她又不给你生孩子,你对她那个好做个什么用?白吃你家粮食!”

“日子越过越穷,何必糟践了自己个儿。”

或是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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