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丘明的脑洞、假设和推演,都很完美。
不过,法庭终究是要讲证据的地方。
毕竟,当初津门法院判“王h打假败诉案”时,王h究竟算不算职业打假人、他去买假货后求赔偿属不属于“知假买假,以求偿为动机才购物,并非以消费为动机购物”,并不是真如外行人脑补的那样,只要代表商家利益的律师动动嘴皮子就行的。
比如在刑法领域讲究“主客观相统一”的时候,判断一个人犯事儿时的主观心态,是故意还是过失,还是无过错的意外事件,那都不是凭嫌疑犯自己说说就算的。
如果客观行为模式、证据要件显示你是故意,你说自己是过失也没用。
民法领域虽然没有“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但道理也是一样的。
所以,哪怕马和纱暂时因为杜丘明的搅浑水而微微慌乱,但为她提供后盾的虞美琴,思路却始终很是清晰。
而且,虞美琴的应对,始终没有急躁,而是一步一个节奏,踩得稳稳的。
明明手头有实质性的反击素材,她也依然按部就班,先把程序性的反击素材按顺序用一遍,一点不浪费。
“姐哪怕优势巨大都不会贸然平a过去的。”虞美琴默默想道。
终于,轮到她陈述意见了。
虞美琴沉稳地说:“尊敬的审判长,我提请法庭注意:原告方律师刚才说了那么多,无非是对我方当事人的主观心态进行无端揣测。但我此前并没有在一审环节原告方提交的证据中,发现任何可以用于证明这一要素的材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在二审中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出新证据,即使提出新证据,二审法院也不应当直接当庭改判。所以,我申请审判长裁定原告方提交的额外诉求不予考虑。”
虞美琴这番话一说完,场内的记者也基本都能听懂,因为这条法理很通俗,平时做这方面报道的外行人,见多了也都懂了。
无非就是“为了防止在终审中证据偷袭,所以一般不允许二审才提出新证据”。
只不过,作为记者,他们不太可能自主想到在这个时间点可以调用这一法条反击。最多只是在虞美琴报出答案后,捧脸高呼“搜跌死奶”。
如果再事后诸葛亮一点,拍大腿喊“那撸货多”也行。
审判长微微点头,然后转向杜丘明:“请原告方代理人陈述追加证据的正当理由,如无法陈述,本庭将裁定不予受理。”
杜丘明也深呼吸了几口,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