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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三十二章 轰动(1 / 4)

董子就是汉代大儒董仲舒。  就是歷史课本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董仲舒。但董仲舒没这么说过,他的原话是‘推明孔氏,抑黜百家’。  汉武帝落地到实处的,则是‘罢黜百家,表章六经’。  见弟子们议论纷纷,林延潮一敲石磬,堂上又安静下来。  林延潮道:“非董子,无我儒学之今日,但朱子认为董子没有继承孟子之学,不足以承道统。但吾却以为董子之学,在于儒法合流!”  儒法合流!  这一声犹如一记钟声,响在众士子们心底。  “法家尊权,儒家尊君,此两家相合之道。故而董子以春秋大一统,取儒法两家之共识。”  这话怎么解释?  孔子曾说过,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  荀子有言,隆一而治,二而乱。  韩非说,事在四方,要在中央。  三派学说都支持天下共主,中央集权,所以董仲舒取儒法两家共识,创立春秋大一统的学说。  两千年来,国人共尊一个中华。如后来人说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就是董仲舒的大一统思想深入人心。  “于儒法两家礼治法治之分歧,董子则以德主刑辅,春秋决狱合之。”  董仲舒是如何处理儒法合流?就是求同存异的办法。  儒法两家看似南辕北辙,但也有共通的地方,那就是尊君尊上尊尊,董仲舒用春秋大一统的学说,先达成一致。  这是顺应两家人心之举,两家对此都没有争议。  之后的存异,就是化解两家分歧,儒家主张礼治,法家主张法治。  当年晋大夫赵鞅铸刑书,颁布刑法,孔子严厉批评此举道,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孔子主张是,国家不要刑法,实行礼治,原因在于刑法不可为人所知,就能保持威不可测的态势。  礼治法治就是儒法两家最根本分歧。  为了消除这等分歧,董仲舒提出了德主刑辅之论,那就是国家礼治为主,再以法治辅之。用礼仪教化,用法律禁止。这与荀子所提倡礼以定伦,法能定分的学说,一脉相承。  董仲舒还提出就算真正要用刑法时,也要依据春秋大义来进行定罪。  德主刑辅等于,儒法两家各自妥协,达成了共识。  但董仲舒却是否定了孔子纯以礼治,不进行法治的儒家经义,故而董仲舒‘德主刑辅’被时人称‘新儒学’,被不接受之人认为,这根本上就是篡改儒家学说。  毕竟经义上已不是孔子原先提倡的原貌,可事实上天下百姓,以及儒生们也渐渐接受国家用刑法为度,礼仪教化的模式,董仲舒的变革可谓与时俱进,他的大一统,德主刑辅学说,一直延续两千年。  “从孔子,至子贡,子夏,至荀子,至董子,再至龙川先生心水先生,一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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