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货运到委托方指定的地头之前,这船上的货物安全是由船方完全负责。
一般的小公司根本承担不起这个风险,有时一船货物价值好几百万大洋,一旦有点闪失,船主和船运公司就是把自己卖了也赔不起。
但责任和风险越大,带来的利润也必然越大。
周文早就了解到,这个时期长江的远航运输一般都是以货物在当地价格总值的百分比来算运费。
短途的也还罢了,只要是跨省或是连跨数省的这种长途运输,那可就很贵了,说是暴利也不为过。
这个比例可不是什么百分之几甚至百分之零点几这种毛毛雨,而是百分十几甚至有可能达到百分之几十这种让后世人闻所未闻的运费价格。
而且只要你有这个实力,还不用愁生意不上门。
要知道,民国时期的物流水平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公路和铁路稀少就不说了,运输的交通工具更是奇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