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哲武的直接干预之下,北方发展委员会很快下达了行政命令,不过和王兴刚的建议多少有些出入。
宋哲武认为,工资标准的高低要由市场来决定,不应该依靠行政命令,那样会刺伤商家的生产积极性和投资热情。
具体命令是:一,禁止雇佣童工;二,设定最低工资,具体标准由北方建设发展委员会政务委员会、财税委员会和四省商会具体协商制定。并逐年进行审议,进行相应修正;三,所有在北方边防长官公署控制区域开办的工厂,必须组建工会。各县、市、省逐级设立总工会。
禁止雇佣童工这一条就不用说了,这样不道德的事情,只能偷偷地做,绝不会有商人资本家敢于公然反对,那样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没见被《北方晨报》曝光的那几个工厂、公司不仅被罚款,还因为名声受损,生意也受到了影响。
虽然对于设定最低工资标准,很多商家多少有些抵触,可是这个工资标准仅是上半年各省最低工资的平均值,虽然有所提高,可变化并不大,大家还是能接受的。
只是要这些商人资本家成立工会,这就让他们很抵触了,甚至有的人反应还很激烈。有谁愿意在自己的工厂里找一群“爹”呢?
不过这事由不得他们,工会是必须要成立的。在何其巩和以乔映霞为首的太行行署总商会组织下,各县商家代表几经磋商之后,最终决定,在公会章程里增加“工人不得无故影响生产,否则资方可以开除工人;劳资双方如出现纠纷,要由各县商会和上级总工会共同裁定,必要时各省政务厅和总商会要介入,协助解决。”这两条后,成立工会的事情才最终通过。
只不过,由于按照宋哲武一贯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成立工会这件事进程极快。加上gcd的组织在阎锡山时期被破坏的十分严重,山西特委的组织非常薄弱,对这件事反应的不及时。
因此,各厂公会都是在当地政府帮助工人成立的,各县总工会也都是由各地商会和工人代表,以及各地政府派员组成的。gcd几乎完全没有参与进来,工会系统完全被北方建设发展委员会所控制,甚至孔维还在太行行署总工会担任了副会长。这一点尤其让顺直省委的几位领导人气氛,决定给予王兴刚党内警告处分。
党内警告处分,这样的处置在gcd内来说是极重的,而且在这一时期,甚至也没有地方申诉。
王兴刚虽然很委屈,可是这工作该做还得做,只是向顺直省委要求的那样做,他是不会做的。他要是那样做,宋哲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