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都尸传闻是从恶魔尸体上诞生出来的血裔魔物,智力低下,宛若野兽,喜欢在夜间活动,自愈能力相当强悍,甚至能掠夺其它生物的血肉弥补自身,完全成长起来的伏都尸,简直就是一座肉山!”
方元默默回忆着来自黑夜眷族图鉴上的信息:“猪湾的这头伏都尸,明显更加狡猾!它每天只狩猎几个人,在这种人员流动密集的码头上,几乎没有丝毫异常”
当然,伏都尸毕竟智慧不高,能有这样的狩猎意识就已经相当不错了,可不会专门区分本地人与外乡人。
这样做的下场,就是本地干活的帮派成员渐渐发现,他们的伙伴数目越来越少,在几次试探之后,终于发现了伏都尸的踪影。
可惜,对于他们而言,找到黑夜眷族的踪迹,只是代表灾难的开始。
“猪湾中,能藏下伏都尸的地方,究竟在哪里呢?”
方元默默在集市上逛着,目光注视着诸多的阴影之地:“老屋、仓库、乃至地窖都有着可能。”
实在是难以想象,在这个繁荣的码头上,竟然寄居着那样的一头怪兽。
此时,它是否也躲在某个阴影当中,贪婪地注视着猎场中的食粮呢?
方元忽然一个激灵。
‘实际上,区区一头伏都尸,按照弗洛克这次带来的人手以及准备,完全可以应付怕的还是各种突发情况’
‘可惜弗洛克没有听从我的建议,先将黑杰克等人尽数抓来审问,否则的话就轻松多了,至少可以获得一些线索。’
对于弗洛克的顾忌,方元也略知一二,黑市商人们虽然是老鼠与秃鹫一样的角色,但这个群体却不容小觑。
作为普通人中的黑暗面执掌,他们甚至与很多猎魔人分会都有着联系,为他们供应大量的资源。
身份地位越高,做事就越要讲究吃相。
比如这次,如果在行动过程中发现什么蛛丝马迹,那弗洛克回去之后必然抄了胡林区所有黑市商人的老巢。
‘可惜那时候就太迟了。’
方元摇摇头:‘如果能够单独行动的话,我更喜欢回去,先把黑杰克拖出来再说’
以他的手段,要让对方说实话,还是非常简单的事情。
“嗯?”
就在这时候,他明显感觉到了一个微弱的恶意从后方撞来。
“对不起!”
一个抱着纸袋子的少女脚下一个‘踉跄’,撞到了方元身上,赤红色的头发飘扬,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