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对草原骑兵的伏袭,取得了完胜。打扫战场时,杀敌三人,伤二人的杨二喜,获得了在死去敌人身上首先挑选战利品的资格。
被这些骑兵搜刮的财富,自然要交由朝廷统一处理,所谓战利品,无外乎是盔甲和武器。
只是草原骑兵用的皮甲,在这些曾经的正规唐军眼中,就像是破烂的遮羞布一样,实在没有人感兴趣,所以目标只能是那些刀箭。
杨二喜想要换一把刀。
草叉被磨的很锋利,完全可以杀人,经过很多次战斗后,他已经用的很顺手,但毕竟是用来锄草的农具,总还是有些不方便。
大唐军人在离开军营前,可以用从军年限和日常记功,获得把随身武器带回家的荣耀,没有人会舍得离开自已相伴多年的武器,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交换,最后便成为了唐军的一种传统。
杨二喜在军中以善射闻名,所以选择把黄杨硬木弓带回家乡,把佩刀留在军中,如今发现同伴们都拿着从军营里带回家的刀,有些不舒服。
所以他想换一把刀。
最开始被射死打死的那两名草原骑兵,身旁的佩刀不知遗落到了何处,所以他才会让同伴把最后那人留给他。
杨二喜对那些善解人意的同伴拱手道谢,从草原骑兵尸体旁拣起那把弯刀,挽了个刀花,虽然还是有些不习惯,但觉得比草叉好多了。
有了锋利好使的刀,再看草叉便有些粗笨难看,但他想了半天,还是舍不得扔掉,把草叉继续扛到肩头。走进林子里。
片刻后。他从林子里走了出来,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在草叉上摆荡不停,仔细一看。才发现是离家时带的腊猪腿,被吃的只剩了个猪蹄。
同伴们看了好些天,终于看不下去了。纷纷取笑道:“我说二喜,你或者把这个可怜的猪蹄炖来吃了,或者扔了,成天挂在草叉上做什么?”
杨二喜才不会听他们的,说道:“媳妇儿给的,慢点儿吃,腌的时候,放了不少盐,薰的时候用的松柏枝。不怕坏。”
同伴们大笑起来,绝对没有人对那根可怜的腊猪蹄有任何兴趣。
杨二喜觉得身边有动静,转身望去。只见一只小手正在轻轻扯动自已的衣角。正是先前险些被草原骑兵砍死的那个小女童。
看着脏乎乎的小脸,他想起了自已的女儿。安慰说道:“别怕,咱们明天就把那些坏人全赶走。”
小女童不是来和他说话的,眼睛里也没有恐惧的神情,却泛着一道光泽,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