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团队,所有人只是上班打卡,快船就像一个公司,大家每天到自己的工位上耗完工时,到点下班。
特平觉得自己跟在他们身边,大家组成一个有力的团队,好好打球,赢得比赛,能在洛杉矶大放光彩。
训练的场地一团糟,在一个莫名其妙的军事基地里,没有更衣室,更是一大早要去训练,为了省钱。
但很快他发现自己错的离谱,快船是个糟糕透顶的团队,从老板到管理层到员工,很少有人真正热爱篮球。
因为小时候他不想再被人叫“棍子”、“豆杆儿”,所以他拼命吃,想让自己胖一些,便吃成了“晚餐铃梅尔文”。
特平尝试控制体重,但一回到洛杉矶,没有了霍尔的监督,他的体重很快反弹了回去。
特平打完了浑浑噩噩的新秀赛季,洛杉矶的花花世界很美妙,没有人约束他,训练迟到、早退,教练会说两句,但不会像大学教练那样严厉管教。
一开始非常的光鲜美好,在高位被选中,和斯特恩握手,来到天使之城,受到很高的期待。
沃顿是uc、波特兰的超级中锋,尼克松曾是湖人的明星后卫,约翰逊一样声名赫赫,在大学篮球界、nba都很有成就。
他有了很多钱,可以尽情吃汉堡,吃甜甜圈,吃一切喜欢的事物,他喜欢吃高热量的东西。
nba粗鲁、野蛮的球场文化同样让特平无法适应,他不明白打球为什么非要用这种方式伤害对方。
而且他觉得体重提升后自己的对抗变强了,这或许是件好事,有利于他在nba搏斗。
在工作之外没有人关心篮球,没有人关心球队的输赢,自然也没有人关心一个新秀的成长,没有人在乎他的体重。
尤其看到阿甘抱摔兰比尔、火车吉尔-摩尔,让他非常震惊,不理解之余却又隐隐羡慕。
他想到那些曾经嘲笑他“棍子,豆杆儿”的男孩,如果重新遇到他们,能像阿甘一样将他们狠狠摔倒在地,是一件多么痛快的事。
但他只是想想,他觉得这么做不值得,打个球而已,混到打不动为止吧。
直到因为那一撞,他被交易到了活塞,一个叫比尔-兰比尔的男人出现在他的篮球生涯中。
这个恶名远播的白人奴隶主开始监督特平,让他减肥,让他对抗,让他好好打球——特平一度怀疑,兰比尔是在享受奴隶主鞭笞黑奴的快乐。
不过特平也觉得快乐,活塞不是人们印象中的魔窟或者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