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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7章 不该死的丙和丁(2 / 5)

有意外。

“没错!”月墨林点头。

“为什么?你详解。”云逍道。

其他三个小孩对‘考后对题’也很有兴趣,纷纷围了上来。

月墨林对自己很有信心,他道:“首先是甲,这个选项的核心,关系到混元学宫的根本宗旨,学宫的使命就是斩妖除魔护道苍生,一只妖它是否心地善良,和我人族护道者没有任何关系,只要它做出杀人之事,混元学宫必须诛之,否则无法向死者、向苍生交代,更立不住学宫之根本!所以这道题,不将甲作为第一个斩杀目标之人,都算答错。”

“继续。”云逍点头。

“第二个该死的乙!乙为出卖队友的人族修道者,所谓出卖,就是背叛,不管是什么理由,其已经构成了背叛人族的事实,站在人族的立场上,人人得而诛之。所以,可杀!”月墨林道。

“简而言之,先定宗旨,再站立场。”云逍点头,他认为月墨林这个答案并没什么问题,他顿了顿,却继续道:“但我不懂的是,我为什么不能杀丙和丁?”

“这关系到权责、执法等问题。”月墨林道。

“请详解。”云逍道。

修道修道,修的就是人生。

这些道心问答,往往就是人间真相,云逍感觉很有意思。

月墨林道:“丙,是自暴自弃影响他人,导致任务失败的队友。简而言之就是猪队友。这里要注意,他只是菜,搞心态、蠢,但他并没有背叛。”

“他导致任务失败,可能害死无辜之人,他不该死吗?”云逍问。

“可能该死,但也可能只是需要被惩戒,视情节严重而定!但这里有一个关键,题目中的‘我’,是斩妖任务中的一员,我们是主观的,是受情绪影响的,在队友没有背叛,只是犯错的情况下,我们没有执法权去审判他。如果是混元学宫的弟子,‘我’应该将其行为报告执法的长辈,而不是私自杀人。犯错者的是非功过,自有执法者以‘法规’评判,轮不到‘我’瞎搞。”月墨林道。

“这样啊……”云逍摇头笑了一下,不置可否。

他承认,这是混元学宫的正确答案。

“那丁呢?为什么不杀?他们向妖魔报告,也算背叛人族了。”云逍最后问道。

“丁……是这样的。”月墨林微微叹了一口气,“这其实也和混元学宫的理念有关系,学宫修道者认为,苍生百姓是天道下的弱者,他们限于天赋和现实,自身认知有局限性,乃是‘淳朴’和‘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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