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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煜点了点头,重新斟酌了一下词句。
“好吧,那我就直接问了。基于此前在俄罗斯到蒙古途中咱们之间的聊天,你说你当了七年的边防兵,退伍之后就一直干的是警察,我想知道部队和警队里学到的那些东西,你现在还捡的起来么?”
弗拉基米尔稍微思考了一下,说:“那得看你需要的是哪些东西了。要说身体素质各方面,虽然肯定是不如年轻的时候,毕竟我也已经四十出头的人了,但你也能看得出来,我体型没走样,爆发力也还不错,但是体力上可能略差一些。”
程煜点点头,又道:“你做边防兵,应该需要学习一些侦察和反侦察的技能吧?”
“嗯,你别看现在那些边防兵似乎都挺轻松的,二十年前我当兵那会儿,每天都会遇到大量搞走私的。
你也知道,那个年代的俄罗斯,物资奇缺,一件羽绒服在俄罗斯换几个银盘子都没问题。
虽说我驻守的地方走私没有那么猖獗,但我们边防兵都是统一训练和学习的。
侦察和反侦察是最重要的技能之一。
我在莫斯科入的伍,足足训练和学习了一年的时间,才被分配到你去过的那个哨所。
而且不是我吹嘘,这些技能,到我退伍之后也一直没丢下。
当警察本就需要这些技能我就不说了,后来我开始做那种买卖的时候,你应该知道,虽然看上去路线很安全,但那是因为那条线路已经两年多没人走过了的缘故。
以前我做那事儿的时候,那条线可没现在这么太平。
所以,我这些技能,甚至比在部队里的时候还更强大了。”
说到这儿,弗拉基米尔突然顿了顿,他狐疑的看着程煜,说:“程先生,你给我的差事到底是什么事儿,居然会需要侦察和反侦察的技能。你不会是让我做什么违法的勾当吧?我一个外国人,跑到你们中国来做违法的事……”
程煜笑着摆了摆手,说:“当然不是违法的事,只是让你帮我暗中盯着一个人。”
弗拉基米尔顿时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说:“不行不行,这离违法已经不远了,在任何地方,任何国家,盯梢之后都不会是什么正经勾当……”
程煜哭笑不得,说:“你别着急,等我把话说完。我希望你帮我盯着的人,是我母亲。”
“你们有钱人的家庭真的这么复杂的么?先是你堂弟和你表哥害你,现在你又要对你母亲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