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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宁可竹过于热情的操办,导致程煜损失了不少获取积分的机会。
原本,他为租住房添置的那些东西,都是需要花钱购买的,这样毫无疑问也就获得了很多争取讨价还价的机会。
就算要买的东西价值都不高,哪怕每次都是三分三分这样的入账呢,再如何,混个十几二十分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可现在,一分都没有。
并且,由于宁可竹安排了吴伯去交待这些事,直接导致了程煜这一天无所事事,又不方便真的丢下不管自己跑出去浪,他还得看着那些帮自己收拾东西的人,告诉他们哪些要用,那些不要,再等着他们一一打包,将其归置到车上。
最后,他带着那些人去了自己租住的房子,又吩咐他们将那些东西逐一归位。
这些事,竟然折腾了他一整天。
程煜简直就是欲哭无泪啊!
今天这一天算是砸进去了,作为一个出门不捡就算丢的新一代葛朗台,程煜真是杀人的心都有了。
终于把那些人送走了,程煜坐在自己租住的房子里,满心的郁闷。
看到还有个小箱子没打开,那里边是他小时候的一些私人物品,他不想让那些人动。
于是,程煜又站起身来,拆开了那个小箱子,将里边的东西逐一拿出来,摆放在自己认为合适的地方。
眼看着箱子里只剩下最后一件东西了,那是一个堪称老古董的手机,诺基亚8250。
程煜将其从箱子里拿了出来,想起自己当年看到母亲用这款手机,对里边那个贪吃蛇的游戏格外的感兴趣,然后有一天他就趁着宁可竹不注意,把电话卡拔了出来,偷偷的把手机留在了自己的手里。
宁可竹出门去公司之后,他玩了一天的贪吃蛇,把手机玩没电了还为此担惊受怕了挺长时间,以为是自己把手机给弄坏了。
等到宁可竹晚上回来的时候啼笑皆非,她说她找了一天怎么没找到手机呢。
然后才教会了程煜怎么给手机充电,也把那个手机给了他。
当时,程煜才七岁不到,还没上小学呢。
想起童年种种,程煜笑了笑,找到充电器,插进了手机接口,放在桌上充起电来。
手机刚刚放在了桌面上,程煜就看到手机屏幕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电池,这是表明充电开始的画面。同时,他居然听到自己脑中也响起了一声叮响。
嗯?有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