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违背军令,那肯定是要上军事法庭的。
现在多国部队无法取得进展,让陆军去试试,也不是什么坏事儿。
攻势顺利,司令部有好处。
进攻不畅,陆军司令这是私自行动,根本就没有获得司令部的授权。
“命令下去,陆军準备展开试探性进攻,把伊拉克军队从科威特赶出去,战争,终究还是得靠陆军的!”约克瑟同样知道一旦进攻不利将会给他带来什么严重后果。
他根本就不在乎。
在他看来,陆军根本就不会吃什么亏。
论装备,伊拉克军队根本就没法跟美军比。
虽然只是陆军,可他们拥有武装直升机,世界上最先进的坦克M1A1,这些坦克可不是普通坦克。
在几年前,非洲出现了可以从顶部攻击坦克的飞弹,美国国内专门展开了研究,加强了M1坦克的顶部护甲,还改进了一些其他方面,防护力可以称得上是整个世界上最强的。
约克瑟之所以有底气,就因为这些坦克。
在武装直升机的辅助进攻下,这些坦克的进攻,将会势如破竹。
“调集武装直升机,掩护地面装甲部队进攻,一旦遇到敌人防御强悍的区域,直接利用武装直升机打击……另外,命令装甲车部队做好伴随进攻的準备……”
约克瑟回来后,跟陆军参谋部的大佬们商量后,就直接下达了命令。
在中央陆军的看法中,别说伊拉克军队已经承受了这样严重的空中轰炸,哪怕是没有被轰炸,还是完整状态,美军最强大的装甲部队,都能轻易干掉对方。
“司令,全军出动?”
参谋长问约克瑟中将。
展开试探性进攻,究竟是全面试探性进攻,还是只用一支部队来进攻,这都是有讲究的。
“出动部分军队,展开试探性进攻……”
约克瑟不是傻子,没有一开始就全面进攻。
伊拉克手中有多少先进的炸弹,他们根本就不知道。
随着中央陆军司令的命令,一直都閑的蛋疼的美国陆军所有官兵们,都变得亢奋起来。
终于要展现美国陆军强大的攻击力了!
“将军,对面美军有动作,已经在做攻击準备,一旦继续防御……”
一名伊拉克参谋担忧地看着卡奇姆。
“将军,我们必须主动出击!从开战到现在,一个多月过去,多国部队一直出动空军,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