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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影视优先改编权(2 / 4)

样一种写作模式。这种写作模式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方便书商分装成册,而且也不影响读者的阅读。不过缺点就是版权有些太分散,不方便被改编成为电视剧。

比如温瑞安的《四大名捕》就闹过两年之内三部作品,《名捕镇关东》、《四大名捕斗将军》、《四大名捕会京师》竞相争艳的场面。看气势似乎温瑞安小说改编热潮已经到来,将会成为继金庸、古龙之后又一位作品大量改编的名家。

但可惜的是这种盛况只维持了短暂两年时间就偃旗息鼓,原因固然是有很多,但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的版权太分散了。签给这个出版社几部,签给那个出版社几部,回头大家都有版权之后,影视公司就不愿再投资改编。

就好比这边拍《名捕震关东》火了,其他影视公司见猎心喜,马上从其他渠道购得另外一部小说的改编权,拍了《四大名捕斗将军》。顶着四大名捕的名号,借着之前那部热映作品的东风,也可以获得不错的收视率。但这样一来却明显是在沾前面公司的便宜,不过就算明知是如此,官司却也没法打。

你有版权我也有版权,你拍的是《名捕震关东》我拍的是《四大名捕斗将军》,主角儿虽然都是四大名捕,但是故事却不相同,所以也算不上是抄袭你的作品。这样一来自然会让影视公司利益受损,久而久之,也就没有人愿意再改编这种琐碎的武侠小说。

就像是古龙的小说虽然改编成功的不少,在七零八零年代都火过一段时间。但等古龙过世之后,他小说的改编却陷入到了停滞的阶段,只偶尔会有电视剧改编出来。根本不像金庸他老人家的小说,tvb版、台湾版、新加坡版、张纪中版一版再版拍个不停。

其中很大的原因也是古龙小说的版权纷乱,同样都是以楚留香为主角的小说,愣是卖给了好几家公司。结果这个也说自己有版权,那个也说自己有版权,结果就是没有哪家影视公司愿意趟浑水,害的他白白有好的作品,但就是没人愿意去投资。

“大侠沈胜衣现在写到第十二部了,只要读者们喜欢我还会坚持写下去。”黄鹰微笑着回答道。

提起自己的作品来,这位年轻人就显得自如多了,脸上的笑容都显现了出来。

许贯武不禁笑了笑,“好,你这十二部书我全要了,今后再出《大侠沈胜衣》系列,也要优先卖给我。”

“谢谢许先生,谢谢许先生。”黄鹰听了,马上开心的向许贯武鞠起躬来。不过随后仔细一谈,黄鹰才知道自己想的太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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