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最后一周时间,今天的天空非常美,脚下一百米位置,云山云海包围着山不停翻滚,而头顶上是蓝天一片,无一丝白云。于明非常惋惜没有携带摄像器材,这种美景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有机会看见。
于明看手表,时间差不多,提上小旅行包,从石头上翻下来,走人。山上很无聊的,烟也抽完了,可乐喝完了,书看完了,连金刚经都看了两遍。据说将一人关在屋子里两年,扔本圣经,两年后,这家伙看得懂英文报纸。
下午两点到村庄,拦客车出B市到了L市境内,于明用偷来的身份证在县城小宾馆开了间房间,然后洗漱后看电视,上网浏览新闻,发现已经没了自己的寻人启事了。好好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于明继续流窜。今天要去的是渔村。
于明脖子上挂摄像机,穿了记者常穿的马甲,然后戴上墨镜和一顶帽子,活脱脱就是一个摄影记者。这个渔村于明大学时候同寝室四位好友来过一次,这里也验证了于明同学在学校根本没有学习什么文化知识。此渔村有渔船出海,也有本地海产养殖,吃海鲜特便宜。
最后五天,于明离开渔村,前往下一站,L市下辖的县级市。于明来这里,是来悼念自己大学时候那奉献的**。于明的学姐女朋友在几个月前嫁到了这座城市,当时给于明发了请柬,于明在南美,没有收到,事后电邮联系了几次。
学姐在城市里开了一家干洗店,她老公有一家小公司,经常有业务在外。于明在干洗店的对面的小吃店要了碗粿条,学姐正在干洗店内的柜台内。变化不算大,丰满了很多,这时候学姐接电话,说了几句后,将食指含在嘴里。于明笑,小妮子偷吃,这动作他很熟悉。学姐来性趣的时候,一边说话,边含手指卷动舌头,是一个很明显的暗示动作。
自己是不是在重走青春路?于明突然问自己,自己这路线明显是大学时候自己节假日当驴友的路线。很危险哦,如果老外破解了自己的过去,那很可能守株待兔。
看来是不能和学姐见面了,一点都没变,这一见面死活得搞在床上去。于明虽然对一夜*不抗拒,还颇为想念学姐的**,但是学姐毕竟是有夫之妇,这就涉及道德层面的问题,何必为了一时爽,将自己变成下流人?那下个地方去哪?于明还真有个地方想去,那就是B市的老家,那里有自己生活过十多年的痕迹,也有自己初恋的回忆。可是于明很理智,那地方太危险了。
于明拿照相机,调整焦距,给学姐拍了一张照片,说实话,学姐的诱惑力还是很大,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