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
以原身的那些墨水,教林凡升是绰绰有余的。
悠然也不求他考个什么功名,多认识点字总归是好的,往后也不容易被人骗了去。
相反于悠然的果断,林凡升倒是有些踌躇。
“这般好的宣纸用来练字确实可惜了点,等天晴,我去买些下等纸再学可好?”
悠然皱眉不依。
“管它上等纸还是下等纸,不都是用来写的,快来。”
林凡升知她的性子,见状只好应下了。
而经过这四日,悠然彻底理解了。什么叫暴殄天物。
林凡升学东西无疑是巨快的,因为他怕浪费这上好的宣纸,他便努力地写小些,每次写完一个字他都会停顿一下,思考一下才动笔。
虽然有些底子但毕竟还是新手,肯定是无法控制字的大小的。
但从那一个一个排得整整齐齐从大变小的字,能明显得看得出来,每一个字都是有进步的。
悠然让他别舍不得,想写就写。
后来林凡升倒也是迷上了,现下为止已经写了至少三十张宣纸,认识的词汇也是多了不少。
这段时间里的相处对于他的习性,悠然也有了更深的认识。
虽然他外边看起来十分老成,话也不多。
可实际内里是个没有被家庭暴力养歪的孩子,他内心依然保持着善意,也会害羞别扭的普通男孩。
从他不计较进厨房,洗衣,打络子做这些所谓的女人的活计来看,他也不是观念十分死板的人。
再从他能握着毛笔就能挺直着腰练上一天的字来看,可见还是个耐得住性子,十分有韧性的人。
这样的少年全然已经是个十分优秀的人了,如果从小好好栽培,定也能做出一番事业。
可惜何氏瞎了眼,悠然看着少年神色认真执笔的模样,暗暗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