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惭愧,我自认不笨,但我花了很长时间才终于掌握在人类社会里什么事是对的,什么事是错的。
根本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好像有人一拍脑门,决定了这个“好”,那个“不好”;而我就不得不在这么随意而定的规则拘束内,过完我的一生。
养母说,主动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事——不管是精神上,还是生理上——都不可以做。
那么我如果从一家大型连锁商店里拿走了想要的东西,伤害了谁呢?
比如说沃尔玛(我要打一个你能听懂的比方),作为一个公司,既没有精神,也没有身体,更不缺钱。我拿走了东西,对谁造成了伤害?然而这也不可以做,真是莫名其妙。
你可能已经意识到了,是的,小时候的我没有办法以某一个原则,去衡量判断个体的事例。我通过他人的反应,来判断自己需不需要进行伪装,类似于动物的自保本能;但我并不知道,我需要伪装是因为我要做的事是错的。
不是我愿不愿意的问题,是我根本没有这种能力;所谓的善恶对错,对于我来说就像白噪音一样,茫茫然一片,分辨不出形状与边界。
或许我现在也没有发展出这种能力,我不知道。
“你是一个很特殊的孩子,但是你和每个孩子一样,都代表了许多的可能性与希望。”养母会这样告诉我,“我会一点一点地告诉你好坏善恶,你判断不了没关系,你只要把它们都记住就好了。”
有一次,我试探着问道:“我为什么不能伤害别人?”
换了别的父母,或许会说“将心比心,你也不愿意别人伤害你”;这种话对我而言,是没有意义的。我当然不会让别人伤害我,但这怎么就代表我不能伤害别人了?二者没有任何关系。
养母想了想,说:“因为你会招来别人的仇恨。人啊,是一种社群动物。即使是你,也无法离开人类社会独自生活……在仇恨和惩罚的环绕下,你的生活会变得很痛苦。”
我深以为然。
养母说:“你痛苦的话,我也会痛苦的。”
我不明白。
“为什么?”我那时不到十岁,已经彻底不再在她面前伪装了,有时我说的话,直接得连自己也吃惊:“不是施加在你身上的,你干嘛会痛苦?你如果被车撞了,我也不会难受啊。”
养母闻言,低下头,看了看手中的浇水壶。天光从窗外照进来,映得那一盆油画竹芋色彩鲜亮,映得她嘴唇皮肤都泛了白。“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