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自己从无到有发掘一个潜在合作者的合作意向,顾骜当然会循序渐进、慢慢潜移默化地影响对方的决策,不能显得太急,以免让对方觉得自己志在必得,坐地起价。 但是,如果是已经有其他竞买者先来了,意向说服工作都做得差不多了,就差最后的砍价,而自己恰好是这时候撞上门。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直接亮钱吧。 虽然会让卖方多占点好处,但相比于快刀斩乱麻干掉其他竞标者所降低的风险而言,这些都是小钱。 对于红牛这个品牌,顾骜是志在必得的。 凭良心说,“红牛”这个牌子取得非常好,跨文化接受度也很不错,翻译起来很简洁,无论到哪个语种的文化圈里,都不会给人外来的抵触感。 欧美人一听“Red Bull”,下意识就会觉得这就是同一文化圈的产品,甚至脑补出“这是一个来自于热情奔放的西班牙斗牛士情怀”。 如果非要找个品牌运营学方面的成功案例,估计只有“苹果”这样的牌子可以媲美,每个文明都不觉得拗口。 但苹果毕竟是单一名词成牌,跟“橙子/香蕉/番茄”比起来也没什么额外文化内涵,要是其他方面运作得不好、产品设计不行,说不定就会沦落成“土豆”那样的平庸案例。 从这个角度来说,仅比取名的本事,“红牛”比“苹果”做得好。通俗易翻之余,那种斗牛士的热血奔放和激情,都是全世界的通用语言和文化符号。 所以顾骜的施压非常直接:“我可以给母公司注资200万美元,专款用于开发‘红牛’饮料的浓缩糖浆生产技术、以及二级配套车间的生产建设。让贵公司可以走可口可乐的经营模式,以集中的浓缩糖浆厂+本国灌装厂的模式,大大加速扩张、降低全球铺货的物流储运成本。 请立刻把这个条件告诉令尊,让马特施茨先生一起坐下来三方会谈好了。我相信马特施茨出不到200万。而且广告费投资方面,我可以另算。” 许书恩被这股气势压得有些回不过气来,连忙去通知了父亲。 其实,就在一周之前,奥地利人马特施茨刚刚找上门时,开始也是许书恩接待的,谈了两天确认对方靠谱后,才转给老爹亲自把关。 如今却是历史重演了。 …… 晚饭前最后一点时间,顾骜和韩婷被带到了许书标本人的办公室。 1982年的许书标和马特施茨,都还只是家产数百万美元级别的存在而已。因为红牛还没打入海外市场,这俩人的身价跟30多年后差了几千倍。 看到顾骜进来时,马特施茨的表情是有点恨得牙痒痒的,而且丝毫不想掩饰。 对于马特施茨来说,顾骜就是一个他谈得差不多时,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