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先生,我很希望打开在内地的品牌知名度。但恕我直言,内地的影视广告我还没考虑过——据我所知,那里的国民连5%的电视机拥有率都不到,看得起电影的人也很少吧。 上个月我跟贵国的央视联系过,居然夜间档1分钟广告、放一个月,就敢问我收50万港币。你们的价钱太黑了。” 其实央视的要价,跟如今的物价还是比较匹配的。 14年后,商品经济的国策正式确立的次年,央视也跟上形势、正式搞了竞标制。第一年的要价就有300多万一个月了,而且明显是被试水的人低价摸鱼了。第二年大家都知道广告的威力后,立刻就翻了一倍。 94年的物价和工资水平,固然要比80年高6倍不止,但考虑到如今央视广告少,还是按“一分钟”的档期来卖,所以单价也算中规中矩。 只可惜国民电视机普及率太低,让港商望而却步了。 不过,顾骜却开门见山就提出了一个对方听都没听说过的广告费新算法: “我知道曾老板的顾虑,但是,我们可以灵活合作么。我不是央视,我的广告费也不是一口价的,咱可以‘按疗效收费’。” 仅仅一句话,就把曾老板的胃口吊回来了。 这其实有点像后世互联网广告信用崩溃后、谷歌度娘开始转向“有效点击引流”收费、挽救行业信誉的意味。 只不过换了一个媒介。 但眼下这个世界,还真没哪个广告媒介想得到跟客户谈按传达率收钱的。 “怎么个按疗效收费法?难不成要看我的广告前后销售额增幅?那恕我直言,就算有增幅,也是我们自己别的方面努力的结果,不一定是广告呦。”曾老板的态度,虽然好奇,但依然不掩傲慢。 “当然不是这样了——我们的广告,会强行剪辑到电影片头。您应该知道,如今买了票看电影的人,都是提前进场的,他们不可能为了躲避广告而暂时离场。所以片头广告是几乎会被100%看到的。 我可以按照相应电影在内地的票房放映量,作为实际的广告传达效果计费标准——每一人次买票看电影、并看到您的广告,我们就收费1分钱港币。如果有1亿人花钱看了电影,你也只掏100万港币广告费而已。想想看,还有什么广告能高效到100万块就让1亿人实打实看完!” 曾老板听了这个数字,顿时有些悚然动容了。 如今香江的媒体竞争很激烈,要做到百万人口传达,起码得在《明报》、《东方日报》等几大报纸,或者邵氏的无线电视台上都包广告。花费至少二三十万。 折算下来,100万港币广告费,在香江也就只能让三百万人口看到你的品牌。 而大陆那边,居然能让1亿人有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