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第二任皇帝刘盈向来被认为是软弱颓废的,在政治上没有发挥明显的作用。现代学者所编写的通史与秦汉史一般都忽略他,有关他的专论也不多见。本文将论证他具有成为“守成之主”的良好条件,在刘、吕两大统治家族的斗争中也发挥了难以抹煞的作用。这个看法依据下列七个问题的考证与诠释:一、惠帝是否软弱?二、高帝是否“常欲废太子”?三、惠帝是否“日饮为淫乐,不听政”?四、惠帝何时立太子?五、张皇后为何无子?六、惠帝是否坚守其父所定的立国盟约?七、高帝是否顾命于吕后?在进行考释前,有必要先讨论史籍原典的记载与司马迁所运用的特殊笔法。因为,他的笔法是造成后人对这段历史认识不清的主因。 一、史籍原典与司马迁的特殊笔法 现存有关惠帝的记述,《史记》是最早的、也应当是最重要的。然而,惠帝的政治角色之所以被忽视,除了他在位时间不长外,也与《史记》的记述方式有关。首先,《史记》没有将他单独列为本纪而将他附记于《吕太后本纪》中;其中与他有关的事只有三件。这个体裁呈现出他是吕后附庸的形象。其次,该卷卷首指他“为人仁弱”。在观人彘后“迺大哭,因病,岁余不能起……以此日饮为淫乐,不听政,故有病也”,也很容易让人以为他是软弱和颓废的。 《汉书》在编纂体裁上做了大幅改变,将《惠帝纪》独立成卷而与《高后纪》并列。这个改变理应引人注意他的独立地位,然而效果却相反。首先,此纪相当简略,且所记之事没有因果关系,有如一本流水账。其次,《汉书》还将《史记》所载有关惠帝三事从《惠帝纪》与《吕后纪》中移除(注:前两事移至卷九七上《外戚传》,后一事移至卷三八《高五王传》。),更加模糊了他与吕后的互动关系。最后,《汉书》对他的赞词虽是正面的,但“遭吕太后亏损至德,悲夫”的结语也给人一个负面的印象(注:颜师古对这句话的注解即是:“谓杀赵王、戮戚夫人,因以忧疾,不听政而崩。”见《汉书补注·惠帝纪》卷二。)。总之,《汉书》的体裁对扭转惠帝软弱颓废的形象没有助益。 除了前述记载惠帝的“主文”外,散见于这两书其他卷中的“副文”也不少。这些副文是比较值得注意的。李长之指出:“要知道司马迁是拿整个的《史记》与人相见的,并非单篇分开给我们,因此他对于每一问题的看法,我们不能单就篇名的外形去找。”(注:李长之:《司马迁之人格与风格》,台北开明书店1968年版,第255页。)这就是说,要了解惠帝,应当对所有相关记述加以归纳并进行系统性的考证与诠释,不能仅就《史记·吕太后本纪》与《汉书·惠帝纪》而论。 在史籍原典的解读方面最值得注意的是,司马迁在叙述敏感而有意隐讳的史事时会运用三种特殊笔法。一、“缺漏之笔”,即故意漏载某些史事。二、“对比反衬”,即对具有矛盾关系的某甲与某乙,只记载某甲的作为而不提某乙;然而,某乙的作为由某甲的记述逆向推论即可得知。三、“错乱之笔”,即故意误载或虚构史事以呈现“明文”与“隐文”的双文效果。明文所载是假的,经由考证所解读出的隐文才是真正的史实。这是以谜语写史书的一种形式,因为所有的错乱之笔作者自己都提供了明显的“错乱提示”,即藉故意制造的错乱以提醒读者仔细分析其隐诲的意涵。错乱提示有“重述错乱”、“文法(风)错乱”、“时序错乱”及“场景错乱”等多种形式。关于这个奇特笔法,本文结尾将有综论。 二、惠帝“为人仁‘弱’”? 《吕太后本纪》(注:《史记》是本文所依据的最主要史料。因此,往后凡征引自《史记》者,仅标出卷数与卷名而省略书名,以节省篇幅。此外,引自卷九《吕太后本纪》之处甚多,故只标出卷数。)卷首即指惠帝“为人仁弱”;然而,该卷所载他保护赵王如意、谴责母后及坚持以长兄之礼对待齐王刘肥等事却一致表明,他的确是仁慈的,但决不软弱。 保护如意之事发生在惠帝继承皇位后半年左右。(注:惠帝于高帝十二年五月即位。如意于惠帝元年十二月被杀。他被杀前已到未央宫一个多月(事见卷九六《张丞相列传》)。汉初以十月为岁首,如无闰月,则惠帝“自迎赵王霸上”时,距他即位只有六个月左右。)这就是说,他在即位之初就坚决保卫父皇的爱子,不畏与母后发生冲突,并在冲突之初有效地保护了如意。这说明他具有独立的意志和行使其意志的能力。不仅如此,如依《西京杂记》的记载,他对吕后杀害如意的作为还进行了反击,刚烈不屈的个性更加鲜明。(注:《西京杂记》卷一载“惠帝尝与赵王同寝处,吕后欲杀之而未得。后,帝早猎,王不能夙兴。吕后命力士于被中缢杀之。及死,吕后不之信,以绿囊盛之,载以小軿车入见,乃厚赐力士。力士是东郭门外官奴,帝后知,腰斩之,后不知也。”)这个记载不但具体详细,而且比较合理可信。梁玉绳中肯地指出:“惠帝护赵王甚挚,宁有不究其死者?”(注:《史记志疑》卷七“使人持酖饮之”下案。) 换句话说,《史记》的记载,即“孝惠元年十二月……赵王已死”,不可尽信。这段记述有两处明显的错乱。一、“犁明”的“犁”字错误,应作“黎”。卷八《高祖本纪》载“于是沛公乃夜引兵从他道还,更旗帜,黎明围宛城三”可证。二、“晨出……犁明……还”时序错乱。前引文表明“黎明”在“夜”后,指天将明时,应在天已亮的“晨”之前。(注:班固将“犁明,孝惠还”改为“迟,帝还”亦可证明《史记》之误,见《汉书·外戚传上》。王念孙也指出:“帝晨出射,则天将明矣。及既射而还,则在日出之后,不得言‘犁明孝惠还’也。”见王叔岷《史记斠证》第二册“犁明孝惠还”下引,史语所专刊1982年版,第359页。)这两处错乱应在提示这是错乱之笔,意在隐讳惠帝忤逆其母之事;以白话文来说,就是淡化处理了惠帝的不孝。 如意死后吕后将其母的身体加以摧残并置于“猪圈”(“厕”)(注:关于“使居厕中”的“厕”字,应解为“豚笠豕圈”。钱钟书指出:“《考证》引《汉书·外戚传上》“居鞠域中”,师古注:‘谓窟室也。’按此班书失检,‘人彘’之名,遂不可解矣。”“戚夫人居厕中,故命曰‘彘’曰‘豕’耳。豕既食秽而字音又同‘矢’,古人因以为谑。”详见《管锥编》“史记会注考证·第7则吕太后本纪”。卷九另有一“厕”字,即“逐产,杀之郎中府吏厕中”;此“厕”应指厕所。)中与群猪为伍,叫惠帝去观看。吕后为何做出如此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呢?传统说法有二。首先,徐孚远曰:“太后召惠帝观人彘,示之以意欲专政也。惠帝力不能制,故因病不听政。”(注:[明]凌稚隆辑校,〔日〕有井范平补标:《史记评林补标》卷九引,台北兰台书局1968年版。)笔者认为此说难以成立。因为,如下所将论,高帝临终前欲废吕后幸赖功臣列侯力争才能保全,此时惠帝初即位功臣列侯的势力仍然相当强大,吕后应不至于已有专政的意图;而且,惠帝在观人彘后并未因病不听政。其次,芮和蒸指吕后“对戚夫人怀妒生恨心理失常(而)惨加伤害”(注:芮和蒸:《论吕后专政与诸吕事件》,《政治大学学报》第20期,1969年。)的说法也值得商榷。因为,这时戚夫人对她已无威胁,不应因嫉恨而致心理失常;而且,假如因此而做出此事,依据常情常理,不太可能叫16岁的亲生子去看。 笔者认为,吕后此举应当是她与惠帝的冲突急遽升高的结果,目的在教训惠帝。依照时间序列来看,高帝去世后吕后只是将戚夫人关在永巷,尚无杀害她之意。吕后是在听到她欲仰赖其子的悲歌后才采取杀害如意的行动。(注:事见《汉书》卷九七上《外戚传上》。)她召如意至长安的举动受到了赵相周昌的三次挫折,因而“大怒”先召周昌,并查明他确实到长安后才派人召如意。好不容易召来了如意,不料却被明“知太后怒”的亲生子在长安城外拦截并亲自日夜保护,让吕后一个多月找不到机会下手。此事岂能不让她“震怒”。好不容易杀了如意,如前所述,惠帝很可能采取反击行动或对其母出言不逊;并且,如下所将述,此时他还与其母为了封侯之事而发生激烈冲突。因此,“狂怒”的吕后乃将戚夫人加以摧残,半年后“迺召孝惠帝观人彘”。观人彘的时间在惠帝元年“夏”后,即如意被杀后大约半年;这段时间正足以让戚夫人被残身后恢复肢体能力而被塑造成人彘。因此,发生此事的主因应当是吕后对惠帝的狂怒而不是对戚夫人的嫉恨;吕后只是将她视为“人屎”、将它废物利用以教训逆子。 然而,惠帝对其母的残忍也进行了反击。卷九载,他在事后“使人请太后曰:‘此非人所为’”。这等于指责亲生母“不是人!而是……”。孝是汉的立国之德,他甘犯不孝的大罪表明他的个性极为刚烈。此处司马迁特别运用“请”字以隐讳他的不孝。此字传统上只有“告知”之意而无谴责之意。(注:王叔岷案:“《尔雅·释诂》:‘请,告也。’《太平御览》卷四九二引‘请’作‘谓’,《汉纪》同。谓亦告也,《礼记·表记》:‘瑕不谓矣。’郑注:‘谓犹告也。’”见《史记斠证》第二册,第360页。)然而,惠帝谴责的强度远甚于下文所将论述的“惠帝‘让’(曹)参”与“王陵‘让’陈平”等事,因此“请”实应作“让”。 同样地,惠帝对其母欲毒死齐王也进行了反击;同样地,司马迁对此事也做了淡化处理。依据卷九的记载,惠帝不知所持的是毒酒,只是坚持以“家人之礼”对待齐王,忤逆其母的意涵并不明显。然而,依据刘向的记载,惠帝刚烈的个性极为鲜明;他知道吕后欲毒死齐王后坚持要替齐王饮下毒酒,意欲死谏,吕后因而作罢。(注:《新序·善谋下》。刘向是皇族人,楚元王的四世孙,生年大约晚于司马迁四五十年。)刘向的记载较为合理可信(注:《汉书·司马迁传》载刘向是最早读过《史记》的人之一,他并认为司马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因此,他不采用《史记》的记述,显然是认为那并非“实录”。);卷九的记述有许多错乱,应是司马迁的错乱之笔。梁玉绳指出两个错误。其一,齐内史的说词“太后独有‘孝惠’”称谓错误,当时惠帝健在不应称其谥号。其二,“鲁元公主”是齐王的同父异母妹,尊她为“太后”是以妹为母,显然违背伦常。(注: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七“太后独有孝惠与鲁元公主”与“尊公主为王太后”下案。)吕思勉也指出三个不合理处:“孝惠即尊齐王,齐王是时是否敢居上座,已有可疑。太后欲酖齐王,何时不可,岂必行之燕饮之间?酖酒岂不可独酌一卮,而必并酌两卮,致待自起泛之乎?”(注:吕思勉:《秦汉史》,香港太平书局1962年版,第66页。)此外,这段记述还有不少疑点:吕后既已怒而欲毒死齐王,不料毒杀之计竟然受挫,岂能不当场大怒?毒杀之计既已当场被揭穿,齐王既已“怪之,因不敢饮”,何需再“问”乃“知”?毒酒既出于狠毒的吕后,问谁呢?他既“不敢饮”即未饮,岂能“详醉”而欺骗精明的吕后?“燕饮太后前”的地点应在吕后所居之长乐宫,她恼羞狂怒之际齐王岂能安然离开?齐王献城后吕后如宴请他,岂有在“齐邸”之理?他才经历毒酒之事必然心有余悸而“不敢饮”,岂有“乐饮”之理? 简言之,这些错乱应是司马迁的错乱提示。此外,他也以重复记述的方式提示这段记述是不可尽信的。在卷五二《齐悼惠王世家》有关此事的记载中,前述错乱都不见了!由此可知,卷九所载“燕饮太后前……尊公主为王太后……迺置酒齐邸,乐饮”等事应属子虚乌有。他虚构这些事的可能用意有二:一、回避惠帝意欲死谏之事以隐讳他的不孝;二、以齐王尊妹为母之事凸显吕后强立惠帝甥女为皇后的乱伦作为。 除了前述三事,卷九七《郦生陆贾列传》所载惠帝欲处死其母情夫审食其之事,更强烈地表现出他与其母斗争的坚决意志。此举将母亲的隐私与罪恶张扬于天下,岂是软弱之人所能为?此外,他在朝廷责备老臣曹参的口气,即“与窋胡治乎?乃者我使谏君也”(注:卷五四《曹相国世家》。),也表明他是刚直、有霸气、有乃父之风的。 然而,惠帝并非刚愎自用之人。他接受劝谏而释放了审食其。他曾为了孝顺母亲与避免扰民而修筑复道,但在太傅叔孙通的劝谏后立即改正。(注:事见卷九九《刘敬叔孙通列传》。)此外,如下所将述,他也在相国曹参的劝谏后改采无为而治的治国方式。 简言之,惠帝是刚强的。“孝惠为人仁弱,高祖以为不类我,常欲废太子,立戚姬子如意,如意类我”的记述是司马迁的错乱之笔,意在隐讳他与其母斗争的不孝,隐讳下文所将述的高帝“常欲废吕后”之事。这段记述有三个错乱提示。一、“高祖以为不类我”文法错误,叙述语句不应称“我”而应称“己”。二、“如意类我”之前应加“曰”字成为自述语句才能通顺。(注:《汉书·外戚传上》将这段话改写为“太子为人仁弱,高祖以为不类己,常欲废之而立如意,如意类我”,亦未尽通畅。)三、性格的记载颠倒错误:惠帝坚决保护如意而如意竟因不能早起而被杀,说明个性软弱不像高帝的人是如意而非惠帝。 三、高帝“常欲废太子”? 惠帝的性格既像高帝,那么高帝常常想要废掉他就应当不是由于他的缘故,而应另有原因。本节将论证真正原因应是高帝晚年“常欲废吕后”。依据当时“子以母贵,母以子贵”的母子共存共荣礼法,皇后被废太子当然也要被废。(注:景帝时,礼官大行引此语建请立太子之母为皇后。《汉书补注·外戚传上》补注引周寿昌曰:“本《春秋公羊传》。时,朝廷用《公羊》决事,故大行引之。”)《史记》从未直言此事,但有许多记述间接指出此事。 首先,卷九卷首即指高帝晚年最爱戚姬不爱吕后,因而欲废刘盈,改立如意为皇位继承人。这个说法卷四九《外戚世家》重述了一次。此外,卷五五《留侯世家》引张良之言“上……以爱yu易太子……虽臣等百人何益……此难以口舌争也”与“四皓”之言“臣闻‘母爱者子抱’,今戚夫人日夜侍御,赵王如意常抱居前”也都指出同一事实。在这个记述中,“骨肉之间”是错乱之笔,应作“夫妇之间”;因为群臣难以插手的是夫妻之事而不是皇位继承的国家大事,叔孙通在朝廷欲死谏之事可证。此外,“上曰:‘终不使不肖子居爱子之上’”的记述与“母爱者子抱”相抵牾;因为高帝所爱者是“母”而非“子”,而且如前所述惠帝像他,并非“不肖子”。 第二,司马迁也以错乱之笔在卷五五《留侯世家》记载高帝所要废的是吕后。高帝与戚夫人楚歌、楚舞那段记述有许多错乱:一、四人已离去,高帝还“目送之”,此后如何再“召戚夫人指示四人者曰”?二、“‘指示’四人‘者’曰”,语句不通。三、指四人而曰“欲易之”,究竟欲易谁?受词指涉含混错乱。四、假定欲易者为太子,为何说“吕后真而主?”(注:梁玉绳也指出:“此语可疑。高帝岂预知有吕氏称制之事乎?”见《史记志疑》卷二六。)五、太子既需被“调护”,岂能说他“羽翼已成”?六、高帝是楚人,好楚歌(注:《汉书·礼乐志》载:“高祖乐楚声,故房中乐楚声也。”);此处并特别指出他唱“楚歌”,那么此歌为何明显背离楚风而全无“兮”字?(注:刘知几指出,《史记》所载之“鸿鹄歌”与《楚汉春秋》所载的不同,可惜“《楚汉春秋》今不复见。”(《史通·杂说上》由此可说,高帝应曾作此歌。假定如此,此歌当作于“大风歌”后五六个月左右。卷八《高祖本纪》载大风歌作于高帝十二年十月回故乡沛县时,歌诗曰:“大风起兮……”因此,他临死前焉能作出异于此一风格的“楚歌”?项羽所作的楚歌“力拔山兮……”风格也与大风歌相近。卷九所载的赵王刘友悲歌与卷二四《乐书》所载的汉武帝“太一之歌”和“天马之歌”也大致相同。简言之,楚歌无“兮”是不可思议的。)七、此歌充满肃杀之气与无奈之情,高帝岂有在置酒庆幸得人调护惠帝后而指他唱此歌之理?简言之,这些错乱都在提示那只恨不能射杀的“鸿鹄”就是“吕雉”!(注:吕后名“雉”。《史记》仅提其字,避提其名。苟悦认为“讳雉之字为野鸡”(见《史记志疑》卷三“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下案引)。笔者赞同此说,这可能是司马迁的“缺漏之笔”,意在隐讳“牝鸡司晨”的国耻。) 第三,卷九九《刘敬叔孙通列传》所载叔孙通谏净不能废太子之言,表明高帝所要废的直接对象是吕后。“昔者晋献公以骊姬之故废太子,立奚齐”以类比的方式指出“高帝以戚姬之故欲废太子,立如意”;“吕后与陛下攻苦食啖,其可背哉”更明言高帝所要背弃的是吕后。 第四,高帝欲废吕后的原因是怕她会加害如意与戚夫人。这是他的临终之忧。卷九六《张丞相列传》详细记载了这件事。赵尧因而建议他派周昌担任赵相以保护如意。然而,他所托非人。脑筋与个性像木头一样僵硬死板的“木彊人”周昌(注:卷九六《张丞相列传》载:“太史公曰……周昌,木彊人也……然无述学,殆与萧、曹、陈平异矣!”),在他死后半年就辜负了重托。司马迁以错乱之笔在卷九记载了这件事,即“吕后最怨戚夫人及其子……王来”。这段记述有三个错乱提示。一,“令永巷囚戚夫人”文法不通;“永巷”是囚禁犯罪宫女的“场所”不能受令。二,周昌的侯号错误;梁玉绳指出:“昌封‘汾阴’,不封‘建平’也。”(注:《史记志疑》卷七。)三,周昌虽是“木彊人”,不可能愚蠢到告诉吕后使者那些话。因此,吕后召赵王的实情应如卷九六《张丞相列传》所载的“吕太后使使召赵王……赵王果来”。在这段记述中前述错乱都不见了!吕后之骂“尔‘不知’我之怨戚氏乎”证明周昌没有告诉使者那些话;否则,她骂的应是“尔‘既知’……”简言之,卷九的错乱之笔意在凸显周昌的不知变通,三次都“令王称疾不行”,与同卷所载的齐内史相比实有天壤之别。 第五,高帝临终前下令杀樊哙的原因也是担心吕后会杀害戚夫人与如意。樊哙是一开始就跟随他打天下的部将,也是他的连襟,即吕媭的丈夫,“故其比诸将最亲”。他忠心耿耿,功劳很大;鸿门宴时更曾救过高帝。这时他正率领二十万大军在前线作战,而高帝却在听到他“党于吕氏,即上一日宫车晏驾,则哙欲以兵尽诛灭戚氏、赵王如意之属”(注:卷九五《樊郦滕灌列传》。)的谗言后立即下令对他格杀勿论!高帝应知这个谗言是不实的,下令杀他应是为了削弱吕后的政治势力。 第六,司马迁以错乱之笔在卷九六中记载高帝临终前已经昏聩,有如“桀纣之主”,竟因爱戚夫人而欲立年仅十岁、个性软弱的如意为皇帝。此事连受命照顾如意的“木彊人”周昌都“期期知其不可!” 这段冗长的记述在时序、场景、文法及情理上都有明显的错乱。一、“是后”二字指周昌谏废太子之事在如意为赵王前,时序错乱。如意封王在高帝九年(注:卷一七《汉兴以来诸侯年表》。),周昌也在同年担任赵相(注:卷二二《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高帝欲废太子之事则在十二年。二、“如意为赵王,年十岁”,年纪错误。卷九载“高祖为汉王,得……戚姬”;假定在元年即得戚姬并立即生如意,如意封王时最多只有八岁。三、“燕时入奏事”的两个场景互相冲突;“燕”是公开的宴会(注:《史记会注考证》引张守节曰:“‘燕’者,安闲之名。”笔者以为不然。),“入”指进入室内。四、高帝不太可能在“燕时”拥戚姬;拥戚姬的场合应在室内,时间应在燕后。五、“逐得,骑周昌项”之事荒诞可笑。堂堂帝国皇帝骑在大臣的肩膀上如小孩玩骑马打仗一般,成何体统?而且这时他已卧病不能起(注:卷五五《留侯世家》载,高帝在十一年七月黥布反时即已病重不能起。),如何能“逐”,如何能“骑”?六、这段记述的主词与受词称谓错乱。第一句话“昌为人”应作“周昌为人”;后续记述“骑周昌项”应作“骑昌项”,“然尤惮周昌”应作“然犹惮之(或昌)”。七、“既罢,吕后侧耳于东厢听,见周昌”的时序错乱,窃听应于罢朝之前。八、高帝既“以留侯策即止”,必然不会再举行朝议议废太子,身处赵国的周昌如何到朝廷抗争呢?九、周昌主动开口说话后,即“争”后,高帝为何还要“问其说”?十、“跪谢”之恩显然重于宴谢。吕后在高帝去世后就宴请张良以答谢他(注:事见卷五五《留侯世家》。);她既非忘恩负义之人,为何在几个月后就忘却周昌的大恩而将他召来痛斥?十一、“上以留侯策即止”与吕后跪谢周昌曰“微君,太子几废”两个记述互相矛盾;使高帝下定决心的关键人物应当只有一位。十二、吕后窃听处在“东厢”,周昌谏诤处在朝廷;然而在东厢听不到朝廷的对话(注:卷一○六《吴王濞列传》载:吴楚起兵后,景帝正与晁错在朝廷商议对策,袁盎进来后,欲建言杀晁错,“乃屏错。错趋避‘东厢’,恨甚。上卒问盎”。吕后窃听处与晁错避听处显然是相同的,也就是朝廷东边的厢房。袁盎欲建言杀晁错,景帝使之避听于“东厢”。由此可证,“东厢”是听不到朝廷对话的。),她如何“侧耳”倾听周昌那结结巴巴的三言两语呢? 基于前述分析,笔者提出下列七点观察: 一、司马迁既多次明言“留侯策”是关键(注:除此处引文外,卷九与卷五五《留侯世家》亦重复记载此事。),那么周昌之谏就没有发挥关键作用。吕后怒骂他,表明对他既未“素所敬惮”也无感恩之意。东厢听不到朝廷对话的事实更证明吕后窃听与跪拜之事纯属子虚乌有,应是司马迁为了隐讳“帝王师”张良协助吕后当上女主的耻行与周昌所闹的笑话而虚构的。(注:此处凸显周昌,让他替张良分担一些保全吕后的责任。吕后后来当了事实上的皇帝,协助她者向为人所不齿。司马迁因爱惜张良常为他隐讳此事。) 二、“逐得,骑周昌项”如确有其事,在秦时似更合理。因为,高帝是沛人,“为泗水亭长,廷中吏无所不狎侮”(注:卷八《高祖本纪》。);周昌也是“沛人”,与其堂兄“秦时皆为泗水卒史”(注:卷九六《张丞相列传》。)。“骑周昌项”正是“狎侮”之范例,也说明了他们的亲密关系。 三、周昌指责高帝为“桀纣之主”应确有其事,但时间应在高帝为汉王时,与谏废太子之事无关。司马迁记载此事之意,一方面在举例说明周昌“为人彊力,敢直言……自萧、曹等皆卑下之”;另一方面则借他之口表述高帝真实的一面,即他晚年已经昏聩有如“桀纣之主”。(注:除此之外,《史记》有关高帝晚年昏聩的记述不少。例如,卷九五《樊郦滕灌列传》载,十一年秋猛将黥布造反时,高帝因生病而拒见群臣长达十余日,“独枕一宦者卧……大臣震恐”。又如,卷五三《萧相国世家》载,高帝击黥布回来后竟误会相国萧何欲提高其民望的美意而将他下狱,经劝谏才释放他并自责为“桀纣主”。他的自责之言也是司马迁的错乱之笔;表面上看似表达高帝具有自省能力,实际上却在以高帝之口责备高帝昏聩。) 四、高帝被骂后应未“笑”而是“惭”;因为,“惭”才会“惮”。司马迁虚构“上笑之”之意可能在凸显下文之“上欣然而笑”,即笑周昌之愚;也可能兼有嘲笑高帝所托非人之意。 五、周昌所闹的笑话本身无关痛痒,司马迁以冗长篇幅记述这个插曲的主要目的之一应在以隐文指出:高帝曾举行盛宴,向天下昭告将以太子刘盈为帝国的第二任皇帝。这场宴会应当就是卷五五《留侯世家》所载“汉十二年,上从击破布军归,疾益甚,愈欲易太子……及燕,置酒,太子侍”之“燕”。 六、周昌所闹的笑话蕴含高帝三年前的安排是明智的,临终前欲以如意为皇帝是昏聩的。这个笑话是:高帝燕后与戚姬独处并唱鸿鹄歌。此时从赵国被召到长安参加这场盛宴的周昌冒冒失失地闯进来。他看见高帝拥戚姬后“还走”,高帝于是“问其说”。高帝问后,个性刚强的他口吃地谏诤不可立如意为皇帝。然而,由于高帝举行这场盛宴的目的正是在昭告天下以刘盈为继任皇帝,所以“欣然而笑”;既笑他的口吃,也笑他的愚忠。他的愚忠在于:远道而来、道听途说,以为高帝改变了三年前的决定,因而硬闯内室谏诤。 七、如意不能被立的另一个原因是年纪太小,只有10岁。如前已述,“如意为赵王,年十岁”的记述是错误的。但如将“年十岁”与下句“高祖忧即万岁之后不全也”连读就是正确的;因为,高帝之忧在十二年,即久病临终前。此解正符合“高祖为汉王,得……戚姬”的记述。 总之,司马迁为了隐讳高帝晚年的夫妇矛盾,以明文记述高帝晚年“常欲废太子”;然而,他也以许多侧面记述与错乱之笔在隐文中详实记载了高帝晚年不以天下为忧而以爱人为忧,因而“常欲废吕后”!他不厌其烦地记载此事是正当的,因为高帝此举可说是感情用事,丧失政治智慧,置国家人民于不顾。汉帝国是人民牺牲无数生命、历经多年动乱才建立的;“汉始皇”出身卑微,皇权脆弱,临终更换皇位继承人攸关帝国存亡、天下安危,情势比秦始皇未立太子更加凶险。此时,岂可以年仅10岁、个性软弱的如意取代既年长又刚强、已受十年皇帝养成教育并具担任皇帝能力且已经获得群臣拥戴的刘盈为第二任皇帝?(注:顺便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废立皇后事件对惠帝主政时与其母的互动关系应有很大的影响。因为,高帝不废皇后的关键在张良之策,而张良是在吕后力邀之下而献策的;因此,可以说吕后保住了自己的后位才保住了刘盈的皇位。这使得吕后的权威相对增长,惠帝在位时的处境更加艰难。) 四、惠帝“日饮为淫乐,不听政”? 卷九载惠帝在观人彘后“迺大哭……故有病也”的记述对他的形象影响很大。如仅读这段记述,所得到的印象将是:他在遭受此一重大心理创伤后即自暴自弃、无所作为。司马光因而指责他“弃国家而不恤……可谓笃于小仁而未知大谊也”(注:《资治通鉴》卷一二。),芮和蒸也指责他“轻社稷,斯诚汉家之庸主,高祖之逆子”(注:芮和蒸:《论吕后专政与诸吕事件》,《政治大学学报》第20期,1969年。)。有些学者也因而认为这是司马迁不为他立纪的原因。(注:陈仁锡指出,太史公不为惠帝立纪的用意在“为后世人君失政者戒也”,见《史记评林补标》卷九。郭嵩焘也有相同的看法,见《史记札记》卷一“吕后本纪”下案。)笔者认为这些看法值得商榷。因为,这段记述是司马迁的错乱之笔,不可尽信。 首先,惠帝之言“臣为太后子,终不能治天下”应如王叔岷所解读的“意谓‘身为太后子,而太后残毒如此,固无面目治天下也!’盖有不堪为太后子之意”(注:《史记斠证》第二册,第360页。);也就是具有与母决裂之意,而无从此不理朝政、不治天下之意。颜师古注云“今太后视事,己如太子然”(注:《汉书补注·外戚传上》引。),以后文“孝惠以此……不听政”解读前文并不恰当。 其次,观人彘后“岁余不能起”的记述,时序错乱。年轻的惠帝在经历恐怖的人彘事件后生了一场大病是很有可能的,但事实表明他并未因此长达一年多都不能起床。他在二年“十月”即与齐王燕饮,距元年“夏”后观人彘只有四五个月。 第三,“以此日饮为淫乐,不听政”的记述,时序与事实都错乱。首先,相国萧何于二年七月去世前惠帝还亲临探视并询问继任人选,这说明他并未在观人彘后即不问政事。其次,继任的相国曹参日夜饮酒而不问政务,过一段时间后惠帝责怪他说:“君为相,日饮,无所请事,何以忧天下乎?”(注:卷五四《曹相国世家》。)此事说明,这时他不但没有病、没有颓废不听政,反而是敏于任事、具有“忧天下”之胸怀。 第四,惠帝生病“岁余不能起”可能确有其事,但时间应在他七年秋八月去世之前。《汉书·惠帝纪》载,在他去世前大约一年,“七年冬十月,发车骑、材官诣荥阳,太尉灌婴将”。发兵镇守荥阳的目的应当是皇帝即将驾崩,预防东方诸侯起兵叛乱。(注:此事显然很重要,但《史记》却没有记载。笔者认为,这应是司马迁的“缺漏之笔”。荥阳位于诸侯国之西,长安之东,是汉中央赖以控制东方诸侯国的军事要地。楚、汉战争时,为双方争夺的战略要地。卷五六《陈丞相世家》载,高帝去世时,灌婴与陈平奉命将兵驻守荥阳。吕后去世后,灌婴也受命将兵驻守荥阳。由此可知,惠帝七年冬十月,灌婴将兵守荥阳之事应与惠帝生病不起有关。)因此,发兵前惠帝可能已经病入膏盲。此解正符合“岁余不能起”之说。 最后,司马迁对惠帝的赞词是“垂拱……天下晏然”(注:卷九《吕太后本纪》。)。“垂拱”不是“不听政”,不是“轻社稷”,也不是“弃国家而不恤”,而是“无为而治”。如前所述惠帝是敏于求治的,他是在曹参的劝谏后才“垂拱”的。这就是说司马迁对他不但没有责备之意,反而与班固一样具有疼惜爱怜之意。班固赞曰: 孝惠内修亲亲,外礼宰相,优宠齐悼、赵隐,恩敬笃矣。闻叔孙通之谏则惧然,纳曹相国之对而心说,可谓宽仁之主,遭吕太后亏损至德,悲夫!(注:《汉书·惠帝纪》。) 刘盈去世后群臣给他的谥号是“惠”。应劭注曰:“礼,谥法,‘柔质慈民’曰‘惠’”(注:《汉书补注·惠帝纪》卷首“孝惠皇帝”下引。);此解具有“仁弱”之意。然而,依据《谥法》,“惠”也指“爱民好与”(注:张守节:《史记正义论例》,收录于《史记会注考证》。),即具有“宽仁”之意。班固对惠帝的总评可能采用此说。笔者认为此说较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