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连刺三刀,因为杨逸在调动敌人的胳膊,在让他无法从容开枪的同时,还不得不连续挥舞胳膊击打杨逸握刀的手,连续两次将对手的手臂向下吸引之后,他第三刀刺向了对手的眼睛。
杨逸更快,更灵活,他能让对手的速度无法跟上他的反应,所以这就是他的优势。
更加灵活的优势是建立在杨逸所学所练的武技基础上的,是建立在他的对敌经验上的,甚至是建立在了他作为黄种人的身体素质上。
但不得不说,杨逸现在进入了一种极为难得,也极为罕见的状态中,此刻的杨逸,可以说是爆发了全部的潜力,同样的情况再来第二遍,他可能一枪就被敌人给毙了。
可是现在,杨逸进入了他的高光时刻,就像足球明星一场比赛里用十几分钟时间来个帽子戏法,就像篮球明星一场比赛里拿个六七十分。
建立在基础之上,无法复制,偶然爆发。
事实上,杨逸甚至没看到对手的脸,但他还是能用一把刀解决两个试图从们口进入的敌人,用躲来的枪解决两个试图从窗户进来的敌人。
杨逸对自己现在的状态有着十分清晰的认知,这种状态和感觉以前有过,但从未像今天这次一样的酣畅淋漓,就像进入了无敌状态一样。
杨逸不想浪费现在的状态,他想主动出击,如果外面还有敌人的话。
而外面确实是还有人的。
中刀的人还没有死透,刀是刺入了他的大脑,但不是大脑被刺入就立刻就会死,毕竟大脑和脑干中刀还是有区别的。
对手倒下了,杨逸在对手的后脑勺上补了一枪,然后他将脚深入了死去的敌人脖子下面,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将敌人抬起并往外踢了出去。
一百几十斤的人,死人,还是软绵绵的,想要一脚踢出去,所需要的力量不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壮汉也做不到。
但武术的价值就体现在发力的技巧上,可以让一个瘦弱的人爆发出远超过起外表的能量,爆发出远超在健身房练出了一身肌肉的壮汉的力量。
虽然很吃力,但杨逸还是把死去的对手用脚踢了出去。
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挑了出去。然后杨逸在用脚把人挑出去之后,身体一矮从门口窜了出去。
杨逸的手先出去,然后他直接勾着手对着一侧开始射击。
门外有人,注意力被尸体吸引了,杨逸开着枪,连连击发的同时从门后闪出来时,躲在门外一侧的敌人已经被杨逸盲目但不是胡乱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