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想做萨克斯的那个实验,高昂必须要对自己狠起来。
萨克斯当初做实验,步骤很简单,就是找一片绿叶子,一半在阳光下,一半遮起来。
过段时间之后,用碘蒸汽对这片叶子进行处理,就能很明显的观察到,阳光下的那半片叶子,呈现深蓝色;被遮住的那半片叶子,则没有什么变化。
碘蒸汽高昂没有,但是他有碘酒啊,这东西有同样的效果。
叶子他不用,他需要的是他的皮肤……也就是说,他需要从他的身体表面,割下来部分皮肤,一半暴露在阳光下,另一半遮住……(仅为小说创作需要,切勿模仿!)
想到这里,高昂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尼玛,这是要从老夫身上割下来一块肉啊!”
到了这个地步,他有点迟疑了。
高昂不是一个见不得血的人,从小到大他也宰杀过不少动物。
什么鸡鸭鹅了,都是小意思,想当年他还亲手捅过一头野猪,还给它剥了皮。
可是想到要给自己来这么一下子,把当年剥野猪皮的狠劲用到自己身上,他还是有点犹豫。
毕竟这肉可是长在他身上的,疼的可是他自己啊。
“我呸,不就是一块肉么,人不狠站不稳,干了!”
咬咬牙,高昂从书桌里掏出了自己的那把瑞士军刀,当初为了装X,他还特意给这把刀开了锋,不说什么吹毛断发,想必从自己身上切下来一块肉还是绰绰有余的。
为了这个实验,他早就关闭了直播,也找齐了实验所用的道具。
现在缺的,就是他身上某个部位的一块肉,或者说是一块皮肤。
“割哪里呢,手臂还是大腿还是肚皮?”
拿着刀子,高昂在这几个部位比划来比划去,迟迟不敢下刀子。
思来想去,他决定从小手臂内侧割一块下来。
其实最好的部位应该是大腿内侧,那里血管少,肉还多,而且即使有伤口,也不容易被发现,不然到时候有人问起,他也不好解释。
可是考虑到一个问题,就是这两天他一直穿着裤子,大腿内侧并没有接受到光线,如果说他身体皮肤只是局部具有光合作用,他割了大腿内侧的肉,岂不是白割了?
小手臂就不一样了,大夏天的,他穿的是短袖,这个地方一直暴露在光线下,割这里是最合理的。
为了保证切割顺利,他拿出签字笔,在手臂内侧画了一个长方形区域,长4厘米,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