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胡香兰比她更厉害,居然能完全用废掉的料子缝出了一件撞色外套。
这用素色的碎布拼接起来的外套,朴素而又富于线条感。那针脚能藏得住的地方藏得很好,实在藏不住地的就大大方方地露出来,只是做了点修饰。
虽然用现在的眼光来看这外套,会觉得寒碜得不行,不过它的颜色却融合得非常好。不太突兀,却实实在在地实用。
许如锦看着身上的衣服,不由得对许如锦竖起了大拇指。
“好看,我们家如锦长得好,怎么穿都好看。”胡香兰很满意自己的手艺,“我想着这些碎布就是留着也是做些缝缝补补的拼接活,还不如给你做件外套。这衣服你将就着穿,别嫌弃。”
“怎么会嫌弃,多好看啊,我喜欢!我看啊,再过个几十年一定会十分流行。”许如锦看着身上的衣服,“还是妈妈心灵手巧,发挥了这些碎布更大的价值。”
“哪有你说的那么好。”胡香兰摸了摸自己做的外套,很是满意,但嘴上还是谦虚,“你啊,就是嘴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