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降落在哥谭的阿奇·古德温机场时,天空正飘着绵绵细雨。
距离收到那封来自韦恩庄园的邀请信已经过去了一周,在此之前,阿加雷斯对哥谭的了解就是,那里有一个叫做蝙蝠侠的暗夜传说,还有一个以一己之力资助了瞭望塔及正义联盟的大富豪布鲁斯·韦恩。
而这个号称和自己父母是战友的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则是那位大富豪的管家。
阿加雷斯在收到信的当天就用搜索引擎好好了解了一番这个城市,这一搜索,就花费了整整一天的时间。
输入“哥谭”两个字后,搜索引擎跳出的第一个条目甚至不是城市介绍,而是“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才辈出阿卡姆。”
一开始阿加雷斯还在好奇这个城市的评价这么高的吗?听上去一点也不米国。但点进去才发现,原来这是一句反讽。哥谭的犯罪率全美领先,阿卡姆更是装着许许多多高智商反派,里面关押的每一个精神变态,身上都背着少则几百,多则几千的人命。
阿加雷斯觉得真的很有必要给地狱普及一下Wi-Fi,要不然人人村网通,根本不知道原来哥谭竟然为地狱(或者天堂)输送了这么多的人口。
而现在,他还没有见到这位善良又好客的管家,内心就已经对他充满了好感——他刚升起去美国的念头,这位管家就为自己送上了机票,而且目的地还是传说中美国最“自由”的城市,阿加雷斯对这封信的满意程度,仅次于收到魔法学院入学通知书。
介于这个世界可能真的不存在霍格沃茨这种学校,那这封信的完美度在阿加雷斯这里可以排到No.1
而当阿加雷斯走出机舱,呼入第一口哥谭的空气时,他的满意程度达到了顶峰。
世界上竟然还真的有和地狱的气质如此相近的城市吗?抵达哥谭后,他甚至觉得因为身处人间而不得不压制的恶魔之力,都变得更澎湃。
他感受到了这片土地对邪恶和死亡的召唤和吸引,地球上除了几个长年被战火和纷争笼罩的国家,很少有像哥谭这样自带混乱debuff的城市,以至于还没见到那位邀请自己来这里的管家,阿加雷斯已经决定在回到地狱之前,自己都会住在这里——他能感觉到自己浑身的毛孔都舒展,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雀跃。
哥谭的气场很奇怪,明明如此混沌,但在阿加雷斯抵达这里之前,甚至从未注意过这里。就好像这片土地虽然在持续召唤混乱和毁灭,但又像是发声的频率不对,这种呼唤始终没办法被哥谭以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