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程车。”我回答,“开车门的时候,那男的还护住他对象的头。”
铃铃轻啐:“还真当个宝贝了?说不定这样的就得分!”
“我也觉得。”口中应付,我抢过了她手中的冰镇矿泉水。
“你干嘛?”她护食般的夺回。
“你不是还来例假?”
她摇头,“完了!”
好吧,我白思量一场。不过这也是为我好,她和我一样痛经严重,每每闹的天翻地覆,我可不想去哄一个被疼痛折磨的女人。
她眸子突然一沉,眼里闪过我看不懂的情愫,不知是不是被她额前那几根刘海所刺。
“那天,和他去看电影,我第一天来。”
“啊?!”千言万语卡住,变成了一个“啊”字,她这身板,竟还能撑到去看电影?果然,精神可以战胜肉体。
她知道我“啊”里的问题,耸耸肩,无所谓的回答:“吃了三片止疼药,不碍事。”
好吧,都是不要命的,我无权指责于她。
“真那么喜欢?他叫什么啊?我认识吗?你什么都不跟我讲!”我变成连珠炮,招招致命。
“嗯...”她似乎想说什么,最后还是一笑了之,“不认识。”
我本无心恋战,可她这样直接将话说死,却让我不舒坦。
奈何我养成习惯,人不愿讲的,我从不多问。很多东西,别人不想让我知道是为了我好,我一直懂。
“你好像比我还怂...”我旁敲侧击,“放不下,又不敢下手...大不了也就做不成朋友而已,反正,我们也不是奔着交朋友去的,对吧?”
她开始沉不住气,“咱俩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我觉得有戏,能套出东西来。
我失策了。
良久,她怏怏看我,怏怏地站起身,“走吧,拿串去。”
又是一顿无意义的罪恶宵夜,毫无进展。心里跑了十万八千里,实则,什么也没做。于我、于她、于他,于,她的他。
我俩剩了一大半,各回各家。
从小受到“粒粒皆辛苦”教育的我,忘不了浪费的罪恶。可我善于自我安慰自我谅解,心态使我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社会幸存。
“能在浪费中获得乐趣,就不算是浪费。”我找理由,“同理,能发现罪恶的美,那罪恶也是值得。”
又是一个没有车的夜晚,长路漫漫,刚刚的乐趣不复存在,只剩独自消化孤独凄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