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幸福的,烫到胃,胃也是幸福的。食物滑过自己的肚子,罗初整个人都是幸福的。
一锅鱼吃到最后,连汤都喝干净。鱼刺嗦了又嗦,直到光滑不带半点肉渣。宋琼瑶心满意足躺在床上,对着罗初又好像对着空气说道:
“要是天天能吃这么饱,该多好啊。”
气温依然每天都在往下降,许多同学都感冒了。
学校规定是一定要穿校服,但因为天气寒冷,允许在校服外面穿棉衣。孩子们叽叽喳喳,高兴无比,终于可以穿着自己喜欢的衣服去上课。
罗初心里多憎恨这条通知啊——她根本没有可以替换的外套。
同学们热情高涨,今天穿这花样,明天穿那样,还互相交流一下心得。你是哪个店买的,我是哪家店买的,你的多少钱,我的多少钱。惟有罗初是冬夏不变的一套校服。
有同学不知是嘲笑还是关心,对罗初说道:“罗初,你多穿一点吧。我看着你,我都冷得慌。”
罗初转眼看了看周围,大家都穿着五颜六色的羽绒服和大棉衣,越发衬托自己像是吃不饱的流浪猫。自尊心被挑起,罗初嘴硬:“我是怕热不怕冷的。穿得多写字也不方便。”
那同学指着罗初的手道:“乖乖!你的手指头都冻得青紫,你这样写字就方便吗?”
就算没有棉衣,罗初也不敢问宋琼瑶要买衣服的钱。她翻箱倒柜的找着自己能穿的衣服,都小得可怜。这时候罗初憎恨自己:怎么长得这样快!
罗初想着找一件妈妈的衣服穿,可是妈妈已经把能穿在身上的都穿上了。衣柜里剩下几件她年轻时候的衣服,想穿显过时,丢弃又舍不得,就一直放在那里。若罗初穿上,不知又会在同学间闹出怎样的笑话来。
她像初冬才开放的一朵花儿一样,天天被霜雪打着,已经失去了颜色。
突然间,罗初瞥见了行李箱下面的一个小棉袄,这是爸爸病了那年买的,因为颜色太过鲜艳,一直没有穿。
这个家里,似乎从不允许有彩色。
罗初兴奋地将它取出来套在身上。一套明黄色的棉衣,配上自己的烂鞋子,镜子里的罗初像是一盘子炸坏了的鸡蛋。
再丑,它起码是七成新的呀——罗初这样想。
狠下心将衣服扯了又扯,为的是让衣服更显大一些。正当她努力拽着衣角的时候,突然感到兜里似乎有类似纸一样的东西。她的指头伸进去,确实的捏到这张纸,那触感使她的心突然漏跳了一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