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之言曰:“敬以直内,义以方外。”
《诰》之言曰:“以义制事,以礼制心。”故曰:“先圣、后圣,其揆一也。”
今夫事与人之相接也,不接于吾之耳、目、口、体者,不可谓事也。何也?不接于吾之耳、目、口、体,天下非无事也,而非吾之所得制。非吾之所得制,则六合内外,固有不论不议者矣,则固非吾事矣。
不发而之于视、听、言、动者,不可谓心也。何也?不发而之于视、听、言、动,吾亦非无心也,而无所施其制。无所制,则人生以上,固有不思不虑者矣,是尚未得为心也。是故于事重用其所以来,于心重用其所以往;于事重用其心之往,于心重用其事之来。往来之界,真妄之几,生死之枢,舜、跖之分。古之君子,辨此而已矣。
心之往则必往矣,事之来则必来矣。因其往而放之者,纵也。因其来而交之者,欲也。于其往而固遏之,于其来而固拒之,内与外构,力争其流者,“克伐怨欲不行”者也。于其往而游于虚,于其来而制以机,往而曲以避物之来,来而巧以试心之往,以反为动、以弱为用之术也。
古之君子则皆灼然见其非道,而不此之务矣,是故酌自然之衡,持固有之真,以范围往来于不过。
其往也极其用而不忒,其来也顺以受而不逆,夫是之谓“建中”也。呜呼!非察于几、达于诚而知心与事之浃洽以利用者,孰能与于此哉!
天地之德,日新富有,流动充盈,随在而明其义于有形有色、无方无体之中者,至足也。其流动也,洋洋日发而无不及。使不及焉,则此且亏朒而不绍乎彼。
洋洋日发者,本无不直也。其充盈也,森然各立而不可过。使可过焉,则此且溢犯乎彼,而彼不足以容。
森然各立者,本自有方也。道之在吾身以内与其在天地之间者,既如此矣。流动者与物酬酢,以顺情理,而莫有适居。充盈者随事有宜,以应时变,而莫能协一。必待行之而后可以适焉,必待凝之而后可以协焉。
夫民受天地之中以生者也。耳、目、口、体,形著于实,受来以虚;视、听、言、动,几发于虚,往丽于实。其互相入者,有居中以宰之者也。
以凝之者行之,斯以事无不宜,而心无有僭;卓然而有其直,卓然而为其方,居乎此以治乎彼,故曰制也。夫然,受中以生则无不直而无不方,内之则既然。乃中建于天下,有定理焉,直之方之所自著也,外之亦既然矣。
故告子之言曰“义外”,而言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