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烈响,突然在他身前发出,就好像两匹行进中的马车猛然相撞。
那是另一只手,配合科尔巴,截住了纪云袖打过来的劈掌。
来人虎背熊腰,金发扎成马尾,在胸口挂了個逆十字架,也是个洋人。
他五指关节内曲,恍若狮爪,狂乱抓向纪云袖,简直把猛狮袭人的韵味都练进了骨髓。
这是一攻。
一攻一守,互相照应,迎上纪云袖绵密如雨的劈掌,将三人之间的大片空气,嘶拉嘶拉,搅动分割。
狮子是兽中之王,自罗马时代以来,就在欧巴罗久负盛名,经常作为动物园展览主力,或被训练成马戏团成员。
至于怎么让这种强壮凶猛的野兽变得温顺,便成了经久不衰的研究课题。
金发男子使的拳术,原典翻译成中文的话的,大概可以唤作“天主的救恩之光照入我的心中”,是来自教廷的古老传承,遵循着丧病的残酷训练方式,需要在狭隘场地里,向百兽传播教义,一方面坚定对主的信仰,一方面锤炼技艺,把身体潜能都激发出来。
在罗马帝国还没崩溃时期,一百个去练这个的,大概得死上九十九个,大多不够虔诚,倒在狮子那关。
后经历代基督徒完善,逐渐变成了一门万用的擒拿手法,以神恩人性压制兽心狂性,故而无往不利。
到了金发男子手里,他嫌弃正统练法太过温吞,不够凌厉,就反其道而用之,专攻目标弱点要害,求一股勇猛威势,舍去人性之后,凭借野兽的狂性,发挥惊人的杀伤力。
他的体重超过三百磅,是名副其实的大力士,奔跑速度能达到五十英里每小时,曾在北美大平原,追赶疾驰的蒸汽机车,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里,把逃窜匪团的手枪、匕首、颌骨通通撕裂。
但纪云袖以快打快,连环寸劲拍出,快到自己都看不到劈掌所在,更在跳闪之间,屡次击中目标手臂。
碰撞声密密麻麻,就像把百响鞭炮的每一个炮仗同时引爆,不过一个呼吸的时间,两边节奏骤急,各自发出超过十次攻击。
等到攻势由急转缓,可以清楚看见,负责主攻的洋人身上,横七竖八地多了几道渗血的伤口,而主守的科尔巴也不好过,两臂发红发胀,不由自主地微微发颤。
战圈外围,牛仔站在房门处,一手虚垂在枪套之外,还有闲心吹了个口哨,有些生硬的说道:“嘿,美丽的白衣天使,我叫麦克,能否有幸知晓您的名字?”
他不是被美色冲昏了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