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打开《讲义》第五十八页:
丁三、总明无犯
这一科是轻戒的总结,把轻戒的开缘作一个总结。好,我们看戒文:
又一切处无违犯者:谓若彼心增上狂乱,若重苦受之所逼切,若未曾受净戒律仪,当知一切皆无违犯。
这一切的四十三条轻戒当中,有三种情况是都无违犯的,是一种共通的开缘:
第一个「谓若彼心增上狂乱」,就是说这个菩萨内心精神错乱,所以他对于现前境界已经不能如实判断、不能如实了知,在这个精神错乱当中,律上讲出一个标准,说这个人乃至见火而捉,他看到火甚至用手去抓它,这种就是构成精神错乱的条件了;
第二个「若重苦受之所逼切」,前面是内心的狂乱,这个是讲到色身有重大的病痛,这个重大的病痛长时间的逼迫他的色身,使令这个菩萨在断恶、修善、度众生的时候不得自在,他有重大的病苦,他应该断恶没办法断恶、乃至于应该修善度众生都不能实践,但是他内心当中是安住菩萨种性的,这种情况是他心有余而力不足,这种是开缘,因为他有重大的病痛;
第三个「若未曾受净戒律仪」,就是说你根本就没有受菩萨戒,换句话说你这个生命根本没有要上求佛道、下化众生的目标,所以这种人的生命就是一天过一天、悠悠泛泛,把今生的善业花完就算了,这种人当然就不受菩萨戒法的约束,因为佛陀制菩萨戒的目的,是针对于有志于行菩萨道的:当知一切皆无违犯,前面三种只要有一种情况,都是开缘不违犯的情况。
换句话说,前面的四十三条轻戒,在别相上各有各的开缘,而这三种开缘是通于整个四十三轻戒,是一切处皆无违犯的。
四十三轻戒到这个地方整个圆满。
乙二、受戒应持
前面「广明戒相」是说明轻戒跟重戒的戒相,以下说明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精神、用什么样的心态来奉持菩萨戒法。我们看戒文:
若诸菩萨从他正受戒律仪已,由善清净求学意乐、菩提意乐、饶益一切有情意乐,生起最极尊重恭敬,从初专精不应违犯。
一个菩萨从他,他是成就菩萨戒体的师长,从他的授戒师得到菩萨戒,得到菩萨戒以后他内心当中要依止一种善良的清净心,这当中要成就两种意乐:第一个是求学意乐,第二个是菩提意乐跟饶益一切有情意乐。
我们先从根本上说,你受了菩萨戒体以后,你应该要成就菩提意乐跟饶益一切有情意乐,就是上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