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写到,凡乐乐的父亲,因为工作的原因调动,举家搬迁,去外地上学了。
我从一个懵懂孩童,经过了三年成长,变成了一个十四岁半的少年,无巧不成书,这一年凡乐乐的父亲,因为工作调动,他们一家人,又搬回来了,而且凡乐乐又做了插班生,分到我们班里来了,呵呵很戏剧化,但是真的是这么巧。
我们本来就是挺好的同学,经过了三年半,又重逢了,我心里很高兴,她和以前大不一样了,本来是个可爱乖巧纯真的,小屁孩。
现在变成了一个,羞涩,柔美,善良,含苞待放,亭亭玉立,的清纯冷美人。
不过他对我,并不冷,因为我们彼此,比较熟悉。随着时间的推移,又过了四个月,又到了暑假,还是那做吊桥,还是那个植物园,我约她出来玩。
她前两次借口拒绝了,第三次她终于出来了,我牵着她的手,一起爬山,一起汤河,我问她,你还记得,小时候,我牵着你的手,一起爬山汤河,采野花吗。
她搜的一下,把手抽了回去。羞涩紧张磕巴的说,记,记得。我笑了,看着她那个样子,我笑了。
我笑着说,你那么紧张干啥,我又不吃你,呵呵。她抬头看看我说,你傻笑个啥。
我再次拉起她的手,她没有抽回去。默不作声,我说,咱们去二凉亭待会。
她点点头。默默的跟着我走。到了二凉亭,四野无人,我闻到,喂,乐乐,你知道,我今天约你来的,最主要目的是什么吗?
她一听慌了,手足无措得道,为什么,你,你想,想干什么。我说,别紧张,我不想干什么,只是想,向你,向你宣布,我喜欢你,我喜欢凡乐乐,我大喊三声。
她有点生气,有点不知所措得道,你给我住嘴,谁歇罕你呀,我回家了。
以后别来找我玩。没想到你这么坏。我三步并做两步,飞窜到她前面,拦住她,我说,我知道你喜欢我,就你那性格,就你那心眼子,我还不知道你,她说,你知道个屁,滚,离我远点。
他一推我,继续喊道,你滚不滚,不滚我告诉你爸去,我看你又得挨揍,我说,我今天豁出去了,你告诉天王老子也白费,我就是喜欢你,有种你弄死我。
你要是弄不死我,我就非得喜欢你不可。说着我拿出来,削苹果的小水果刀,递给她,喊道,你弄死我吧,不然我没法不喜欢你。
她把刀扔在了地上说,你说你喜欢我,喜欢我什么,我说,我喜欢你的温柔善良,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