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于调节听众情绪的歌手,只是他的努力并不借助于对听众感官上的强刺激,比如狂吼乱叫、活蹦乱跳之类。他靠的是一种情绪影响,凭借着音乐符号和语言符号,还有那仪表堂堂亲切自然让人信赖的形体符号。他干得很有成效,听众们一开始就被他给牢牢地抓住了。我听见身边的劳拉在身不由主地跟着这位台上的拉兹哼哼着。环顾四周,又看见了前后左右的许多“劳拉”们,喜怒哀乐都在心甘情愿地交由了拉兹指挥,一个个都已快快地进入了心醉神迷的境界。
高潮在一首名叫“华森·默梯尔”的歌曲奏响之后立即到来。威尔逊·拉兹不发一言,仅只是大步迈向听众,走到舞台的边缘方戛然而止,然后大大地张开了他的双臂,似乎是要把全场五百名听众悉数拥在怀里,也像这五百名号人马统统都是归属于他的乐队。在应该唱出歌词的那个瞬间,他果断而自信地把臂一挥,于是那五百名听众刹那间就真的忠实地紧随了他,从听歌的变成了唱歌的,台上台下齐声合唱起“华森·默梯尔”来:
我宁愿死掉,
也决不让你抓住,
更不会去坐牢!
去过澳洲的人都知道,这是一首流传极广的澳大利亚的“准国歌”。歌词大意是叙述一个名叫华森·默梯尔的流浪汉,迫于生计而偷了一头羊,结果被人发现了。警察追赶他,要送他进牢房,他宁死不屈,跳入了水塘。知晓澳洲历史的人都明白,这首歌非常真实地反映了澳大利亚初创期的艰辛和作为澳大利亚民族性格之核心的自由不屈精神,所以一百多年来众口皆碑妇孺皆知经久不衰地代代相传。在澳洲的地位和影响,就像法国的马赛曲和日本的樱花歌一样。我不太清楚是不是但凡澳大利亚的音乐会上都必得唱一唱这位华森·默梯尔,我只是在这一场举行于丢默脱这样的偏僻小镇上的演唱现场上,切实地感受到了一首体现民族精神和民族风格的歌曲具有何等强烈的煽情力量!那天的五百名听众中,大概只有几个像我这样的“外国佬”是只用耳朵不用嘴的。威尔逊·拉兹指挥着的五百人大合唱,轰轰烈烈堪称声震云霄,把音乐会的热烈气氛推向了最高的峰巅。
可惜的是,这高潮并没有持续多久。演唱会的后半场,我发现不少人在悄悄离场,定睛细看,溜号的差不多都是男士。再仔细些观察,明白这些个先生们都已对拉兹先生哼哼唧唧的柔情满怀失去了耐心,兴奋点转移到剧场后面供应生啤的酒吧去了。至于我的朋友诺姆和他的弟弟,则是从那首“准国歌”之后的中场休息起就一头扎进了剧场隔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