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自己住的房间,随手打了一桶井水兜头淋下。冰凉的井水令他全身的肌肤神经都战栗紧缩起来,也令他的情绪平静了许多,他怔怔地看着睫毛上那颗将滴未滴的水珠轻轻吹了一口气。
适才林谨容的话还在他的耳边回荡:“我需要人帮我一个忙,我不需要他做到尽善尽美,只需他尽职尽责。如果有一天他不想帮我了,我希望能好聚好散。作为回报,他一定会衣食无忧,但受人尊敬这事儿,还得靠他自己。但我想,他只要真的能做到问心无愧,被人尊敬这事儿想必是手到擒来。三哥,不知你是否愿意一试?”
他当然愿意一试。虽然他很怀疑,这位年幼的族妹怎样才能让他丰衣足食,但他的确没有其他更好的机会——林谨容说得对,他不甘于守一辈子的地,不甘于给人做一辈子的管事。他想得到世人的尊敬,想要靠自己的力量庇护留儿,不叫别人再踩在他们的头上,想怎样就怎样。
输的结果不过是他又重新回来做个管事而已,总饿不死他。有机会总比没有机会的好。要知道,一无所有的人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了。
“不想像狗一样的活着,就要像狼一样的撕咬。”林世全盯着泛着血红的夕阳露齿一笑,白森森的牙齿闪着红光。一天之中,他几乎失去了所有,却也得到了所有。很多年之后,林世全想起这戏剧化的一天,仍然不胜感概。
三日后。
林三老爷和林亦之一大早就来接陶氏和林谨容归家,林谨容辞别了依依不舍的苗丫等人,踏上回平洲城的路。途经那片盐碱地时,她从车帘缝隙里脉脉含情地看着它,摸着地契的感觉与真正看到这块地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她有些心安,又有些兴奋。她仿佛已经看到浑黄的天河水顺着柳叶河滔滔而来,淹没这片土地,留下细面一样细润的泥土,在泥土上又长出青翠繁茂的小麦,等到小麦成熟的时候,从这里经过的每一个人都将被那片金黄晃花了眼睛。
林谨容抚着因为欢喜而微微发烫的脸颊,低头抿唇笑了。
陶氏注意到女儿的神情,略带兴奋地道:“囡囡,马上就要回家是不是很高兴?我也很高兴。这里虽然幽静养人,委实也太寂寞了些。”半年多的休养不但养好了她的身子,也养回了她的性子。她摩拳擦掌,迫不及待地要杀回去。
“是。”林谨容轻易就看透了陶氏眼里的亮光,却不想打扰她的兴致。
马车从林家的侧门里驶进去,一直驶到了垂花门口方才停了下来。林谨音牵着林慎之的手,满脸含笑地迎了上来,亲手打起了车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