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若抓住了关键字,问道:“那你可曾与人签过卖身契?”
韩寡妇微微一愣,贝齿咬着嘴唇,然后摇了摇头:“不曾。”
林若虚了虚眼睛,没有错过韩寡妇的小动作,然后看向云弈,云弈坚定地摇了摇头。从前云弈为大户人家之奴,但是这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却还没来得及签卖身契。即便是签了,上虞水灾一闹,大批流民流离失所,所谓的奴籍,也名存实亡,没有凭证了。
林若登时扬声问道:“韩老太太,这位韩娘子说的可是实情啊?没有奴籍的良民,可不该被发卖。你可知,你此行可是重罪啊!”
东鲁律令中有明确规定:犯强窃盗贼,伪造币票,略卖人口,发冢放火,犯奸及诸者死罪。这其中所说的“略卖人口”,是指除和卖之外,即自愿被卖之外的人口买卖,包括抢夺、诱骗人口,和买卖十岁以下孩童的人口交易。
自愿被卖,即成为奴籍。
按理,韩寡妇被人贩子卖给韩老婆子的时候,人牙子手里是有韩寡妇被强制签下的身契的。但是,韩老婆子把人买来给儿子冲喜,本就是迷信之举,打算死马当活马医了,所以觉得一个奴籍女子,嫁给儿子,会折了喜气,所以就把韩寡妇的卖身契给烧了。
被强卖签下的卖身契,到了公堂之上很难说得清楚。但是卖身契被烧了,就意味着没有卖身契,就是个自由人,只要韩寡妇咬定自己没有身契,韩老婆子也拿不出卖身契来,除非找到当初略卖人口的人牙作证,否则以韩老婆子方才承认韩寡妇是自己花了五两银子买回来的。那么就是重罪。
韩老婆子气得破口大骂,言说自己就是买了个奴籍女子,没有犯罪,但是当林若提出要瞧一瞧那身契的时候,韩老婆子根本拿不出来,骂韩寡妇白眼狼,没良心,然后索性连带着林若一起骂,骂她以权谋私,包庇手下,欺压良民。
正巧,北四街的街坊被零星地请了过来,还有北四街韩氏的族老。几番对峙之下,便承认了韩老婆子的儿子从小就是个病秧子,韩寡妇就是被买来冲喜的,结果韩老婆子的儿子还是死了,就一直苛待韩寡妇,天天大骂。
言说这些情况的,多是妇人,最喜嚼舌。而韩老婆子,似是人缘也不太好,所以那些妇人跟倒豆子似的数落起韩老婆子的刻薄,甚至有个身材虚胖的爆料道:“这位贵小姐,有件事儿你可不知道,那韩老婆子昨天还跟我得意呢,说是做了个大买卖,不仅能收拾她那个儿媳妇,还能拿到好多银子呢!光定金就有这么大一块,她还给我嘚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