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都是制度层面的,实际因为社会风气等因素,不一定执行,或被选择性执行。
这其实也是我自上一本书一直强调的。
很多人只考虑制度,认为制度万能,但忘了执行制度的是人。
事实上,制度、风气缺一不可。
风气这个东西太容易被人忽略了。
风气影响人的价值观,进而扭曲制度,让其名存实亡。
下面进入正题。
一、中央选举系统
1、皇帝选举
11、诏
皇帝以“诏”这种文书形式授官,一般针对中层、高级官员;
12、策
皇帝以“策”这种文书形式授官,一般针对高级官员;
2、朝廷选举
21、吏部选举
主要针对中、低级官员,名目众多。
“征拜”、“辟除”、“诏举”、“举上计吏”、“尚主入仕”、“以父兄任”、“外戚入仕”等等,每一个名目都是一条当官途径。
22、朝堂高官选举
主要是“八公及开府位从公者”,即开府的中央官员,其自辟僚属,从事中郎(视六品)以上报吏部批准。
不开府的九卿及其他高官亦有除官权,但官职低微,数量很少。
23、太子、王侯选举
主要是他们自己的属官,如师、友、文学等。
二、地方选举系统
3、开府都督、刺史
同八公开府,主要是自辟僚属,并通过他们管理郡县。
4、州举秀才
一般每州、每年1-2人。
5、郡察孝廉
按人口,一般来说,每郡每年2人,1人或3人的情况比较少,要么户口很少,要么户口很多。
三、官学系统
太学、国子学。
上一章讲过,要考试。
四、门荫入仕
具体多少名额,不好说,但很常见。
五、其他
这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什么“先贤后人”、“国宾”、“隐士”之类。
下面解释一个前面提到的几个名字。
诏举:“举贤良方正直言之士”、“举勇猛秀异之才”、“举将帅”、“举任边郡者”、“举清能、拔寒素”、“举守令之才”等等。
谁来举?一般是台阁重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