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明公发令,纵赴汤蹈火,亦不敢辞。”桃豹抬起头,面容坚毅。
邵勋的眼光余光在张宾身上一扫,见他已经放下了书,便收回了目光,对桃豹说道:“你帐下郡兵尚有五千众,今发还器械,仍由你统领,入铜爵园,攻三台。我不管你用什么手段,强攻也好,劝降也罢,尽快克复。”
邺城内就这么一個敌人的据点了,若不拿下,实在难看。
屯田军已攻数日,没什么进展。
为免伤亡,不如让降兵来干这活,自己人打自己人,很好。
桃豹愣了一下,很快便反应了过来,道:“遵命。”
“支将军亦领一千降兵,协力攻取。程参军可督办粮草。”邵勋又点了支雄、程遐二人的名字。
“遵命。”二人应下了,也不知道心里面愿意还是不愿意。
但邵勋懒得管他们怎么想的,事情做下了,还想回头?
桃豹、支雄、程遐三人带兵攻打三台,人人有份,打的还是石勒老婆,无论刘氏是死是活,后面都还有节目,三人是别想脱身了——即便大胡不介意,他们也要考虑其他人的看法。
有些事啊,走出第一步之后,就注定无法回头了。
“刘将军。”邵勋又看向威远将军刘达,说道:“数日前俘虏了千余骑,你去劝一劝他们,若能为我效力,你便当个义从军副督,如何?”
“谢陈公栽培。”刘达大喜。
被俘虏的骑军大概有一千五百余人,半数是羯人,剩下的多为各种杂胡。
按照事先许下的诺言,断然不能加害他们的,但邵勋又不舍得放走。
骑兵这种玩意,不是有马就行的,还得有人。
而且,骑术也不是一年两年就能练得很精的,得长期训练。而这种训练,意味着马匹的损耗,就像神枪手要用子弹来喂一样。
这就是成本。
有现成的,当然用现成的了,虽然他们没有一手练出来的忠心。但仔细权衡,成本还是低太多了,而且水平也足够。
匈奴有各种传统节日,比如小孩小时候骑羊比赛,大人秋冬捕猎比赛等等,这些社会传统都在潜移默化中提到了两点:骑术和箭术。
这两样恰恰是无法在几年内练精的,招一帮白丁,训练成本太大了。
银枪军就喜欢用新人,从头习练箭术,邵勋太清楚其间花费有多大了。
有银枪军、黑矟军就够了,其他部队还是用现成的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