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文明国家,都要标榜“司法独立”。似乎司法独立了,才是一个国家民主自由的前提。
学法搞法的人尤其爱这么颂扬。其中那些郁郁不得志的新人,就更喜欢为此鼓腹讴歌。
那些扑街律师、找不到工作的发学生们,往往有一种意淫:我在中国之所以混不好,之所以“劝人学法,千x万x”,就是因为这个国家法制建设程度不够高!该法律说了算的地方没让法律说了算,而是被各种行政权力攫取倾轧!
可实际上,等一个大律师见识多了,中外都见识过了,就知道所谓纯粹的“司法独立”,只是一个幻想。
往大了说,美国那边一样有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们的政档派别倾向问题,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往小了说,那些只懂法、不懂任何具体问题的人,如果真让他们一家独断,说不定造成的问题还会更多三年前,最高院出台一个对复审委运作流程指手画脚的司法解释,还不就因为不专业,被冯见雄抓住漏洞捞了好几千万纯利润,最后才堵上的么。
所以,绝对的司法独立,古今中外从来都没有存在过,扑街法学生们别意淫了。某些人混得不好,跟这个没多大关系。
就像那些写实的、负责任的的职场小说,都会告诉女生:你职场升迁慢,跟你长得不够漂亮或者你的同事比你更能卖身女表没多大关系。(当然,这样说大实话的小说往往销量上挺扑街的,没给人留意淫归责空间。现实已经如此残酷,何必戳穿呢。)
冯见雄就是法学界的顶层存在,他从来不在乎金字塔最底下的肉泥是什么感想。所以,他也从来不在乎在“行政权力褫夺司法界权限”问题上,做一把背叛自己利益集团的事情。
他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
因为,说句大实话,那些扑街法学生,跟冯见雄不属于一个阶级。
能够促成有关部门对司法系统指手画脚,只要有利于冯见雄的利益,他坦然笑纳。
于是,陈主任就感受到压力了。
这段时间的调研,让他相信刘鲲为代表的《物权法》少壮派,在法理上是站得住脚的。
但是,另外一两个三四十岁的老下属、让他“慢慢走、等等看”,等到值得借鉴的“国际先进经验”彻底实锤了,咱再动手不迟这些意见,陈主任也觉得有道理。
他的直属上司,民法处的处长,其实也是这么想的。
然而,就在6月初的一天,他的处长告诉他一个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