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简单的案子,审上三个月都是正常的。
马和纱与苹果公司怼起来的案子,同样也花了这么多时间。
不过,三个月和三个月,是不一样的。
普通案子的三个月结案,是建立在“如果用心审、加班加点投入精兵强将、排到最高优先级,那么一个月肯定能搞定”的基础上的。
而苹果这个案子,却是实打实的疑难杂症,属于“哪怕排到最高优先级,让全院物权法和知识产权法领域的精兵强将一起攻关,也得三个月才能审完”那种。
毕竟,虽然事实认定和证据判断方面,双方几乎没有分歧。但这个案子的法条适用和情节归纳,却是开创了一些前所未闻的盲点。
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分野如何界定?
附着在一家高科技公司的电子产品上的软件性权利,与硬件性权利持有者的物权,发生冲突的时候,这里面的维权尺度又在哪里?
考虑到国内此前知识产权界保护尺度的和稀泥现状,一切都被进一步复杂化了。
可以说,无论判谁赢,法院都不会被喷得太惨,因为都多多少少有道理可讲。
尝试调解,再次开庭,确认分歧点,合议庭退庭后长期套闭门讨论、择日宣判
宣判之前的最后一次开庭,发生在圣诞节前后,距离首次开庭已经过去了40天。而讨论期和请示又足足花了两周,一审最后的宣判日,被拖到了2010年元旦之后。
金陵法院已经尽力了。
冯见雄当然不会坐等这里出结果。
他的时间很宝贵,从niconico视频网,到天音互娱的网页游戏。
再到田海茉那边的生意、或者丁理慧的“奇葩说”。每一个方面,稍微占用冯见雄一点精力提纲挈领一下、给点战略层面的意见,就足够他忙得飞起来。
抓大放小,充分信任自己的亲密战友,再挖掘一些驾驭得住又可靠的专业团队,无非是冯见雄维持住自己帝国的三大惯用手法。
niconico视频网和田海茉的松鼠果业发展很平稳,属于没什么故事的现金奶牛,连续好几个月没让他操心。
美慧文化的《奇葩说》,在10年元旦之后,终于开播了第一季。这期间的准备工作,主要是丁理慧在忙活和组织。不过虞美琴也在马和纱案最后一次开庭后、等待择期宣判的时间里,抽空担任了第一期节目的主持人。
看过后世《奇葩说》辩论节目的人都知道,这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