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心却是一阵阵与有荣焉。
这种论坛上面平素是没什么人装逼的,都是生意上浅尝辄止聊一聊、认识认识人面,很少聊到干货毕竟大家都是竞争对手么,干货有啥好说的?
最常见的情况,是一群人在互相交换客户案源,看看有没有自己趁手的官司可以接做律师其实也是很讲究专业性的,尤其是口碑好专打疑难杂症的大律师,几乎都是只盯着一两部法揽活儿,做知识产权的不会去做合同法,做合同法的不会去做公司法,甚至做公司的还要单独分出专业破产律师这时候就会有互通有无的需要。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网站,在年前本该闲下来的时候,却成了吐槽大会。都腊月二十九了,大伙儿也没生意接,都在传说陈炳德陈大状的悲惨遭遇。
实在是这家伙输得太戏剧性,而且他的对手又是名人。
偏偏冯见雄这个名人,此前的名声积累主要靠辩论和商业资讯,乃至法律界的布局,很少亲自下场打过什么打官司。所以这次灭了陈炳德之后,一下子就成了人们的谈资。
因为往昔的名声和经历,只能证明冯见雄这人很有远见和大局观,言辞也犀利。但那最多只是一个“领袖力”顽强的形象。
在法律圈,大家都知道领袖力和执行力是两个层面上的。
很多人坐而论道无人能及,真的抠细节耍手段亲力亲为打官司,不一定牛逼。
就像一个公司里做销售做得最好的人,真要去管理公司大多是管不好的,因为这两类工作需要的技能其实有冲突。
冯见雄赢再多空谈诡辩的辩论赛、拿再多咨询费,也不至于让人觉得他会打官司。
而经过这一波的组合拳,连续赢了好几场之后,而且是赢得这么干净利索,便再也没人敢小觑他了。
“这冯见雄才21吧?虚岁22?听说两个月前刚刚拿到的证,还没毕业。都没找到所挂,就已经这么狠辣,以后只怕看到他的官司咱都得绕着走。”
论坛上,某些平时不怎么张扬的中低层律师们,纷纷如此传说。
反正他们是无所谓的,所以说起这个问题时措辞特别放松。
冯见雄的出现,对他们来说只是食物链上半层的内斗撕咬而已。
就像狮子跟豹子恶斗,并不影响等着吃残渣腐食的鬣狗和秃鹫。甚至鬣狗和秃鹫巴不得看到狮子和豹子咬个你死我活呢。
冯见雄嘴里说不得意,但内心还是有点欣慰的。
内行看门道,他完全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