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见雄:“对,这就是秘密赏罚,有什么问题吗开公司是来赚钱的,不是来推行民猪自由的。跟员工有什么好讲人权的?《左传》曰:‘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刑法如果不让老百姓摸清,那么它的威慑力才能远超成文法。所以叔向才有‘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感慨
对付每天都在多变的新商业模式,需要的就是这样老板可以随便加刑的威慑力,才能遏止住各种千变万化的新式内部腐-败,确保人心在追求绩效的时候掂量掂量,他们到底有没有诚信地追求绩效。”
不过,蔡重信的问题显然不止于此:“小冯你误会了,我完全可以理解你的意思我质疑的不是这一点。我是说,你这种公然叫嚣秘密赏罚的态度,如何取信于公司的外部投资人和股民呢?你知不知道,我们公司目前正在酝酿”
说道酝酿二字时,蔡重信顿了顿,转向马风求了个眼神。
马风微微点头,蔡重信确认马风是准备长期外聘冯见雄的事务所做咨询顾问了,这才彻底摊牌把话说完:“我们公司正在酝酿于明年港股上市。你说的模糊化管理,会影响公司的ipo估值的。”
刚才蔡重信开口之后,魏哲就一直静观其变。此刻听了蔡重信的这句话,魏哲颇想看看冯见雄的败相。
可惜,预料中的“大吃一惊”并没有出现。
“原来贵公司是要明年ipo那也行,我的策划案里,有针对这种‘兼顾公众形象公关’的备用方案。”
另一个时空的历史上,阿狸巴巴其实不止ipo了一次。
虽然ipo这个英语首字母缩写词,其直译过来应该翻成“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
既然是“首次”,怎么会有两次以上呢?看起来,似乎是不合逻辑的。
但事实上,在资本市场上,一家公司是有可能两次以上“首次”公开募股的。
前提条件是,只要这家公司的两次ipo,是在不同国家/地区的证监会监管下、在不同的股市上投放,就可以有两个“首次”。
历史上的阿狸,第一次ipo是2007年在港股市场,当时ipo成功后市值翻到了200多亿美元,ipo比例大约是10%,成功融资17亿多美元。(200多亿市值是在二级市场上慢慢涨起来的)
第二次ipo,是2014年在米国的纳斯达克,这次ipo成功后阿狸的市值达到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