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赵鲟所说的话,范连城只当作玩笑来对待。
那位“赫敏”如今还没成年,何况还陆陆续续传出绯闻,既跟橄榄球运动员恋爱过,今年也爆出和一位皇家戏剧学院的同学分手。
典型的“英伦姑娘”作风,跟范连城的性格相差甚远。
就跟没有强留达达里奥的理由差不多,认为没多大可能异地恋,所以也就懒得去花费多少心思,免得最后把自己搭进去。
多半是因为“受过伤”,长记性了。
几年前刚进帝国理工学院的那段日子里,范连城确实蛮喜欢姓李的那位校友,李柳,只是最后她选择了其他同学当男朋友。
成长可不就是这样,哪怕是花花公子赵鲟,心里头也还装着那个放不下的她。
之所以如此花心,跟初恋劈腿存在很大关系。念中学期间发生的事,自那之后这家伙就开始自暴自弃,又或者说是宛如脱缰野马,混迹各大夜场。
好歹认识那么些年,彼此间都知根知底。
至于为什么赵鲟浪了,范连城却没跟着下水,只能说性格不同,显然具备一切当花花公子的资本,零花钱比赵鲟多,长相比赵鲟略胜一筹,可惜输在嘴巴不会说、性格不够放荡上,这跟从小到大的生活环境有关。
范连城一直被管着,赵鲟这个家里的老二则一直被惯着,久而久之就成了当下的光景,能够一直玩到现在也算不容易。
“我哪猥琐了,不就比她大了三四岁,出门前专程查过,新闻上没说她最近谈恋爱,这次机会必须好好把握住!”
赵鲟给自己加油打气,看这模样连自己都相信真有机会。
范连城斜眼看看他,忍俊不禁,来句:“就算追到又怎么样,你不是刚从学校退学,难不成还要再找个理由赶过去?”
“别说只是在伦敦,就算在火星上我也必须去啊!你想想,她名气多大,哪怕只当一天男朋友,我就能出现在那些花边新闻里。
女人总喜欢比较,光是一则新闻就足以让我纵横各大夜场,放眼望去,简直就是任我挑选的亚马逊雨林!”
脑回路有点神奇,范连城能理解他的意思,这种想法很......赵鲟。
听说来了辆大巴车,再加上酒店大厅里的人群开始涌动,不用猜也知道多半是剧组成员们到达了。
以公司高管身份,提醒赵鲟说:“周围全是记者,你待会儿千万千万别丢人,万一把酒店名声搞差,小心我上门找你老子讨要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