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见得?”
热巴拿出手机,指着上面的消息,“据说你以前是刘天仙的粉丝?这可是你同学爆料的……”
“我对这位同学所说的消息不负任何责任。”
林平之瞥了一眼好奇的热巴,此时化妆师正在细心为之描眉,弯粗的浓眉颇有90年代港式风范,但是在热巴的脸上并不会太过突兀,因为这人的眼睛的确很大,以至于反差的效果出不来。
差了点意思。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老实说,这不关你的事吧,热巴。”
被怼了的热巴有些委屈,眉头纠结成囧字:“你不觉得她说话太直白了吗?明明之前还说欣赏你,现在又马上撇清关系。怎么会有这样势利的人!”
化妆师沉默不语,仿佛没听见两人的任何话。
林平之无奈:“这很正常,刘天仙本来就不认识我,她高了,是我配不上,明哲保身,有什么势利的。”
刘天仙这一招根本不算什么,至少这位还公开承认过喜欢林平之的音乐,大幂幂的明哲保身才是让人瞠目结舌,你只有在她没删干净的博客,围脖当中才能找到一些似是而非的蛛丝马迹。
恋人和闺蜜换了一茬又一茬,形同陌路,这才是女强人。
“你……难道不觉得不开心吗?”
林平之当然是很不爽,毕竟也算是被小小的踩了一脚,只是他看得开罢了。
但他只能云淡风轻:“当时事情已经超过我的掌控,这样的冷处理才是最好的选择,热巴,各取所需罢了——她现在不认识我,以后总会认识的。”
话语中,澎湃着强大的自信,不必说什么“莫欺少年穷”这些话,如果计划顺利,林平之晋身商业片大导,天仙小姐自然知道该不该认识他。
然而这话似乎让热巴听起来略有深意,更像是大帅比苦求不得的挣扎。
“你……”
化妆师下意识用手指贴住热巴嘴唇,小声道:“迪力热巴小姐,涂唇膏的时候不要说话呢……”
林平之打量了一下热巴的妆容,不太满意,上世纪的妆容最典型的特色就是极其艳丽,与后世流行的“淡妆”背道而驰,然而在热巴身上居然隐隐有些适合。
又弯又粗的眉毛,大片蓝绿色的眼影,浓郁的眼线,有明显的年代感的爆炸头,“洋气”十足,以上还能勉强符合要求,可惜,一抹亮色的唇膏,愣是拯救了整个妆容。
这是个适合烈焰红唇的萌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