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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说他?你知不知道你自己都快死了,我可是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你从鬼门关拉过来。”
“他怎么样了?”旼砂好似没听到般执着的问他。
“他啊~”鬼仙叹口气摇了摇头。
“还好你将他带来我这,体内尚存一魄。若是再晚两天,怕是那一魄也离开体内,那时谁也救不了他了。”
“凡间游荡着他的三魂六魄,我已将那一魄引到凡间,他必须自己经历轮回七世,每一世都会聚集一些魂魄,待七世后聚集完所有魂魄,才能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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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世,奉羡是只兔子。春天到了,万物复苏,发情的季节也到了,于是和一只母兔子两两相望。每当母兔子靠近他时,便被一旁的女人拨开数远。哭哭啼啼的,嘴里还念叨着“你不要喜欢它。”
第二世,奉羡是个屠夫。因长相丑陋,没有人家愿意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但有一对男女隔三差五便到他的摊位买肉,在他给男女称肉的期间,女的总是盯着他瞧,黝黑的脸庞渐渐红了脸。
第三世,奉羡是个宫女 。在她挨骂受罚之后,总有一位女子潜入她的寝居,红着眼睛给她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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