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其实,京京…你不必每天都起的这么早训练…不就是输了一把吗?又不是那一把断绝了你的篮球之路…你看清华北大校篮球队都给你发出了邀请,说明你的篮球实力已经得到了认可!”看着儿子每天都起的这么早,贵妇犹豫了一下,很是心疼的劝慰着。
“虽然那些名校认可了我,但是我自己不认可自己…我已经高三了…这一年是我最关键的一年…不指是学习…还有篮球…我不想再输了!”听到了母亲这句话,这个叫做京京的少年有点痛苦的闭上了眼睛,回想着今年全国大赛上,面对着连续十五年都是全国冠亚军的清华附中,那被拉开的十五分差距,他有点悔恨的闭上了眼睛。
作为西南市所有高中中最被寄予夺冠希望的717中学,更是作为被誉为717中学十年来最强一届的篮球队长的“小巨人”帝书京,在那场比赛中第一次尝到了耻辱!
他永远忘记不了,清华附中的那一个从米国高中转回国的那一个假洋鬼子,在比赛结束时对他所说的话。
“原来,在华夏赢球这么easy啊!什么“小巨人”,什么最被期待的一代,原来这么弱小!”
回想起这句话,让帝书京把篮球慢慢从额头上移开,双手用力抓着球,迎着朝阳来了一个完美的背扣作为早上训练的结束!
“木豪!高三这一年!我帝书京一定要让你见证到华夏高中篮球!可不是你这个假洋鬼子可以玷污的!”
篮筐在颤抖,仿佛也在见证着帝书京的决心!
自从林牧“侥幸”赢了慕容北之后,林牧在学校里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风云人物”。
无论是同级生,还是那些比自己高一级的高中生,见到自己都会兴奋的打招呼。
同时,林牧外貌也不算很差,虽然身高才174cm,但是也在这所没有特长学校里算得上中等偏上。再加上,他学习成绩也还不错,自然而然,他开始收到了情书。
在这个情窦初开的年龄,林牧就如同一名人生赢家一般,遭受着顾北城,小胖子的嫉妒…而古岚每天都因为情书,莫名其妙的对林牧发火…这些都弄得林牧哭笑不得。
对于明白自身条件的林牧来说,情书也好,收到了同级生尊重也罢。这些虚荣的东西,除了最开始的几天让他飘飘然以外,在此之后跟自己目标相比,就慢慢变得索然无味。
毕竟,女朋友哪有篮球好玩!
抱着这个想法的林牧,礼貌的拒绝了那些对自己表白的女孩子请求,每天都基本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