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反馈给厨师,希望下次能令您更加满意。”
庄臣点点头,第二筷子夹起鱼脸,俗话说冬吃鱼头夏吃尾,春吃黄花秋蟹美。夏天热,鱼在水里游的比较多,所以尾巴最好吃。相反初春时候鱼的营养都集中在头部,所以鱼嘴附近的肉才是精华。
果然味道略有不同,如果说前者是入口即化的香滑嫩,那鱼脸更加灵动有嚼劲。
纤维在嘴里不停跳跃,仿佛鱼儿挣扎的跳出水面,庆祝寒冬过去,迎接阳春桃花,淡淡的喜悦让庄臣十分享受。
胡管家关注着眼前年轻贵客的表情,心中闪过一个念头:难道真是美食家?
以前土匪抓人质要钱,先把人饿三天,然后吃鱼,专门看第一筷子夹哪里?
如果是鱼脸,一准儿是家里有钱的主儿,好好伺候着,回头狠狠宰一刀。如果是鱼肚子,那再养几天,多少有点油水。
那些第一口就将筷子伸向鱼尾的人,绝对是穷光蛋,趁早处理,留着也是浪费米饭。
眼前这位爷的手笔,跟每次试菜的郝老爷子一模一样!
当然客人的来历绝对不能打听,懂行的人需要更加小心,第二道菜上来,赶紧端上桌,认真道:“鲜鲍扒辽参,原本是粤菜经典,被我们改良,味道更清雅,请您点评。”
庄臣看着胡管家小心翼翼的模样,心中暗笑,要说别的哥是一穷二白,但拿起筷子,嘿嘿……
小时候就发现自己的鼻子和舌头特别灵敏,别人吃不出来的味道,总能被瞬间捕捉。就算是一碗普通白米饭,也能尝出不同滋味。
后来长大点,明白也算一种天赋,所以才选择厨师。厨艺进步很快,尤其对调料的把握,连玩火几十年的师傅都自愧不如。
厨艺也是门博大精深的手艺,同样柴米油盐,有人能出人头地,也有人一窍不通。
说透就是两件事:火候和调味,仅此而已。
短短四年出徒,师傅实在没有能再教的东西,这也是自己身为孤儿,敢雄心勃勃跑来天子脚下混饭吃的最大杀手锏。
但凡一道菜,只要吃上一口,十有八九,了然于胸!
所以只要上餐桌,就是庄臣最自信的模样,原本只想当个厨子,没想到现在摇身一变,成为别人眼里的美食家?
拿起筷子,夹起一块辽参,放进嘴里,弹力十足,辽参遇见鲍鱼汁,充分吸收,如同深水炸弹,在齿间爆发,风暴席卷口腔,令人痴迷。
耳边响起阵阵美妙歌声,仿佛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