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确定这是个枕头,伸手擦掉上头的污渍之后,手里的枕头就散发出朦胧的黄色光线,底部上居然写着金宝二字。
可能是我生性风流,对这个金宝二字还是有所了解,相传是当代的高阳公主送个一个和尚的信物,当然,俩人也哼哼唧唧的睡过觉,后来因为这事儿还起了战乱,由此看来,这个枕头的价值可见一斑了。
让我疑惑的是,这棺材的主人是高阳公主还是个丑不拉几的和尚,或者说是他俩的后人,不过从历史和现实两个角度来看,又好像都不是。
纠结了一会儿,我也无所谓了,管他娘的谁是谁,老子能赚钱能发财找女人睡觉就成,爱谁谁。
时候不早了,哥儿几个将东西都包好带上,我背起未来的老丈人就匆匆的离开了墓子,趁着蒙蒙亮,我和大头将所有的东西连同我的老丈人都带回村子,免得叫人起了疑心。
大头可能是昨晚上精神太过于紧张,回来就睡了,而我却背包里装着未来的老岳父,得趁早入土为安,免得生气了,晚上化成厉鬼来找我麻烦,弄得好还会钻到我身体里。
张芳在小卖铺织毛衣,那大大的线团被她夹在两腿中间,也不知道是流行紧身裤还是什么原因,她的裆部被勒得非常好看,可能是刚买的裤子,上头的有很多线头,当然,我不否认其中会夹杂着毛发,因为张芳的毛发我是见识过的,硬朗得很,很容易戳破裤子漏出来。
我看得差点忘记了老丈人的尸骨,喉结动了几下,顿时就有些口干舌燥,眼睛里好像要冒出火来,要不是她娘在哪儿扫地,我估计会当场冲上去,对着她的裤裆摸一把,看看手感是否和往日一样顺溜。
“芳子,被他娘的捣鼓了,跟我去一趟南门山,有事情要你帮忙!”
喊了一声,张芳见是我来了,急忙将手里的东西丢在一边,蹦跶着就跑了过来,要不是她娘在,估计会扑到我怀里,抡起小拳头给我一顿好揍。
“怎么着,现在想起我来了,什么事情快说吧,我还忙着呢!”
张芳瞪着那双能迷惑人的眼睛,瞅着我肩膀上的背包,可能是在想里头有什么东西,我见她娘背对着,于是拉起她的手就拐到了大樟树下,当然,松开的时候,我也不忘顺便摸摸她的大腿,虽然还未曾到裤裆,但这个地方的手感也相当不错。
“芳子,这次你可得帮我,拿把锄头来,咱们去南门山坟场看看!”
张芳脸上有些喜悦之色,看情形是怀疑坟场那边有好东西,她有些俏皮的对我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