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锋作出给东方明珠买衣服的决定,并不是草率的决定,也并不是因为刚刚所说的那些原因,而是别有原因的。
虽然东方明的这间医馆很值钱,但这只是不动产,他们爷孙俩手里却没多少现金。
因为医馆本来看病的人就少,加上所收诊金也很便宜,不过一人几十块钱而已,除去成本根本就落不下几个钱了。
东方明珠学历虽然很高,但还没开始工作就病倒了,收入来源全靠医馆苦苦支撑,所以日子过的很拮据。
而东方明珠这个年纪的女孩,试问哪一个不是最起码十套八套衣服,可她却只有三四套来回换着穿,衬衣都洗得发白了还舍不得扔。
所以林锋就找了这个借口资助她一把。
东方明珠闻言俏脸微红,随后低着头出声:
“锋哥,我还有衣服,就不用你破费买了……”
“买,必须买,为什么不用买啊?”
梁逸甘一口吞下包子,朝林锋挤眉弄眼,嘿嘿一笑道:
“锋哥不仅要给你买,也还要给我买呢,倘若我们不穿好点,丢的可是他的门脸。”
“再者说了,见医馆都重新装修了,我们自然也要焕然一新嘛,要不然病人都会说咱们锋哥抠门吝啬。”
这货几句话就让话题变得轻松自然起来:“所以,待会咱们一起去商场,一定得狠狠宰锋哥一顿。”
东方明珠没有再推辞,但却很感激的看着林锋。
有些事她明白,只不过不能说出口。
差不多两个小时之后,三人出现在ifs购物中心。
这个地方是各种奢侈品圣地,也是无数都市丽人汇聚之地。
林锋对这里并不熟悉,除了有一次来这里做了一晚上零工,他从来没再进过这种地方,因为这里的消费太高,动辄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都有,他根本就没那个实力来这里消费,仅仅是那一串串数字就让他头皮发麻。
东方明珠的情况和林锋也差不多,常年在国外,加上生活过得拮据,这种高消费的地方她一般都是看两眼就果断离开。
所以两人宛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东瞅瞅西看看……
倒是梁逸甘显得轻车熟路,毕竟人家以前可是名副其实的富二代,这种高消费的地方光顾了不知道多少次了。
他很快就把两人带到一家名为“都市靓装”的服装店。
店面不小,估摸着有七八百平方米左右,装修风格也很时尚,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