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最后还不是拜在自己的脚下吗?
雁门郡,颉利可汗的兵马就屯兵在此,雁门郡虽然是边疆,突厥人经常肆虐,可是对于突厥来说,雁门已经很豪华,得益于颉利可汗的施恩之后,雁门逐渐恢复了正常,只是在大街小巷,仍然有许多突厥士兵在街上肆意妄为,和刚开始相比较,只是杀戮少了而已。
酒楼上,古名才看着街道上行走的突厥人,面色阴晴不定,这不是真正的突厥人,而是投靠颉利可汗的汉人,甚至是雁门郡的一些豪门望族。
常乐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商人而已,做的是突厥人的贸易,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国际贸易,将中原的货物送到突厥去卖,然后又将突厥人手中的毛皮运到中原来。
当然,若仅仅是如此,赚的也只是辛苦钱,可是常乐不仅仅如此,他经常将中原的女子卖到草原去。这才是赚钱的买卖,也因为如此,常乐才会在短短十数年间成为雁门郡的富商。
不过,他现在已经不是一般的富商,也不是那些豪门望族鄙薄的对象了,现在已经成为雁门郡的郡守,不错,一个商人就能成为郡守,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事情,甚至在重视商业的大夏,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但现在不一样了,这是突厥人掌控的地方,他一个商人居然成为一郡的郡守。往日里那些豪门望族都匍匐在自己的脚下,敢怒不敢言。他就喜欢看着别人敢怒不敢言的样子。
穿着锦袍,头上扎着辫子,这种发型在中原叫做索头。是突厥的标配,常乐坐在大堂上,只是身材较胖,脸上多了一些油光,但常乐认为,这是自己最风光的时候。
“诸位,可汗已经下达了命令,让我们雁门郡筹集粮草,支援前线,这可是可汗交给我们的第一个任务,我们可不能辜负可汗的命令啊!粮草不多,不过五百石而已。”常乐双目中闪烁着冷光,颉利可汗索要的粮草的确不多,五百石莫说整个雁门郡,就是他常乐也拿的出来,颉利可汗之所以如此,不过是为了试探一下雁门的豪门望族而已,看看这些人可配合。
大堂内众人默然不语,大家都是有节操的人,背叛自己的祖宗,投靠突厥人,可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看着上面的那个家伙,虽然穿着锦袍,可是头上却是梳着辫子,要怎么丑,就怎么丑。
“这雁门郡不过是一个郡守,下面尚且有郡丞,还有县令、县丞等官位尚且空缺,诸位都是雁门的大才,可汗已经下了命令,只要诸位归顺突厥,效忠可汗,就能成为人上人。这些官位任由诸位挑选。”常乐十分得意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