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又用手轻轻地揉动着伤处,一下又一下,力度恰到好处,不重不轻的,让“阮瑜”感到非常的舒服。
“感觉怎么样?”“宋怀瑾”抬起头看向他,多多少少也是因为自己受的伤,说不担心和愧疚都是假的。
“嗯。”
“阮瑜”点点头,眉头不禁紧皱,“我感觉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可是这膏药的味道也太难闻了,哪怕天天都在贴药,他还是受不了这味道。
自己这么多年竟然败给了膏药。
“那就好。”
自从上次从楼梯上摔下来之后,“阮瑜”的腿就落下了病根,时不时的会痛一下。
不过,经她这段时间的观察,他病发的次数已经越来越少了,尤其是最近,一直没见他腿疼,要不是今天突然看见了,她还以为他腿已经好了。
“阮瑜”看着帮自己揉腿的“宋怀瑾”,犹豫着开口:“要不然我明天去趟医院吧。”
他只想快点儿逃脱膏药的折磨,天天闻,实在是受不了了。
闻言,“宋怀瑾”心中不禁偷偷地笑了起来。
宋怀瑾受不了膏药的味道,她自然是知道的。
却没想到,他一个大总裁,在商场上叱咤风云,却被区区的膏药给征服了,要是传出去的话,那可就好玩了。
但她表面却并没有表露出来,总该还是要给他些面子的。
当即,她开口说道:“好,我明天跟你一起去。”
翌日上午,风清云朗,微风徐徐拂过,吹在人的身上十分舒服。
这条最繁华的大街上,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在这街上走着一个女人,气质绝佳,她穿着翠绿色的旗袍,上面绣着一些花,旗袍开叉的地方露出一双修长白嫩的腿,脚上踩着一双三四厘米的高跟鞋。
她的五官精致,眼角泛着淡淡的鱼尾纹,若是不仔细看的话,根本就发现不了,烈焰红唇,很好的衬托了她白皙的肤色,也算是风韵犹存的女人了。
此人,正是宋母。
她踩着高跟鞋在街上走着,步伐缓慢,身材婀娜动人,一个背影足以乱天下了。
正走着,却突然看见不远处出现了一道熟悉的女人身影。
隐隐看过去,就知道是个都市丽人,偶然的撩拨头发也算是风情万种。
尽管离得有些远,却可看见她朦胧的面孔,化着精致的妆容,姨妈色的口红非常显眼。
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