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英不假思索道:“简洁大方,不含任何赘余。”
“哦?”这答案和宋怀月说的不同,阮瑜顿时来了兴趣,挑眉问道,“为何?年轻的职业女性,不都喜欢稍微靓丽、流行元素稍多的衣服吗?”
“这样说也没错。”田英道,“但再流行的东西,也会有过时的一天。”
她指指身上的职业装,问着:“宋总,您知道我这件衣服穿了多久吗?”
不等阮瑜回答,她继续道:“我穿了四年。您知道,四年前的流行元素是什么吗?”
“荧光色,A字款式。”阮瑜若有所思,“不过如今荧光色,已经不再流行,甚至土了。”
“没错,这就是添加太多流行元素的坏处。”田英道,“虽说流行是个轮回,但元素和款式同时流行的情况,少之又少。四年前很多火爆的衣服都是荧光A字,可谁能保证荧光下一次流行的时候,A字也会流行呢?”
阮瑜点点头,又说出其中的关键,“流行二字,说的难听点,其实是有钱人的专属。”
没有那个普通人,会买一件衣服只穿一个季度便压箱底。他们更多会买一些相对简单,永远不会过时的衣服。
但简单的东西,永远不会出彩。阮瑜既然决定打个漂亮的翻身仗,便不可能放弃“流行”。同时,她又要照顾大多人群。
想了想,她决定三管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