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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搬山(2 / 4)

在山上骑牛放牛了十几年的家伙在石壁前研究那颗价值连城的重棘之璧,滚圆珠子在亮处,通体碧绿晶莹,一到黑夜便清亮如满月,洪洗象眼前这一颗不以大见长,只是彩霞出众。

要说世间最大的夜明珠,还在皇宫内,需四位二八佳丽环手而围,就放在隋珠公主的书房内,这位皇帝陛下最疼爱的女儿之所以叫隋珠公主,便是因为她出生时,隋国进贡了这颗在泰山脚下挖出的巨大夜明珠。

徐凤年似乎原本有机会拥有两颗“隋珠”,只要他肯进京,做那驸马爷。

香饽饽烫手不烫手徐凤年没机会得知,在北凉王府出不了这种低等纰漏,因为梧桐苑丫鬟一个比一个心思温柔。可那烤地瓜板上钉钉的烫嘴烫手烫心,世子殿下比谁都能确定。

洞内湿气浓重,徐凤年又出了一身热汗,交织在一起很伤身,徐凤年不敢多呆。

将绣冬刀扛在肩上,拿了一根着名的关东辽尾,这是质地最好的紫兔硬毫,兔毫本就是硬毫,北地更健,而关东紫兔则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硬毫,这种笔最适合写遒劲方正之字,笔尖如锥利如刀,笔刀笔刀,这才是真正的笔中刀。

徐凤年从小练字就被李义山要求只用硬毫,毫柔无锋的羊毫绝对不能碰,柔若无骨的字,向来被王府第一雅士唾弃,但徐凤年知道迟早有一天要去书写牌匾大字的巨楷,到时候还得拿起软毫。

徐凤年虽然被骂做金玉其外的草包,做多了像寒士书生重金购买诗词曲赋的勾当,但琴棋书画茶酒,样样都懂,只是未必精通而已。

练刀是力大事,练字是力小活,尤其是练刀过后再练字,格外艰难。

徐凤年用关东辽尾蘸水在青石上写《杀鲸剑》口诀,字由心生,地上行书显得杀气腾腾。

洪洗象蹲在一边观摩,啧啧称奇道:“好字好字。比大师兄的蚯蚓爬爬强了百倍,他与下山的师弟或者山外人物书信联络,都得找我代笔。”

徐凤年把这厮的赞誉当作耳边风,咬着关东辽尾笔杆子,上山前练刀辛苦,却也不至于艰辛到将三年游历磨砺出来的老茧都给硬生生剥去。

现在每天满手鲜血,不练刀时徐凤年就把绣冬搁在肩膀上晃荡,肩挑绣冬,瞧着是挺诗情画意的,徐凤年内心可都是杀人的心都有了。

走向茅屋,昨天草药丢在哪里,今天还是在哪里。徐凤年笑了笑,推门而入,第一眼没看到姜泥睡在床上,是去观光琉璃世界景色了?再一看,已经把自己收拾清爽的小泥人面对着墙壁,坐着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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